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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
指导思想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本着“因需设岗、精简高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工作思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
02用工形式和招聘岗位、数量(见职位信息栏)
(一)用工形式: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口腔科医生1名、口腔影像科2名、护理2名、办公室1名。
03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的决定。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符合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熟悉本岗位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7月21日至2006年7月21日期间出生。
5.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岗位条件
1.符合《扬州市口腔医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岗位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连续一致。
04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扬州市口腔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本人申报
1.报名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
2.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07月22日-2024年07月26日止。(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扬州市口腔医院五楼办公室(汶河南路94号)
3.咨询电话:**
(四)资格审查
1.我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核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核成绩视为无效。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2:1,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五)考核
1.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
2.考核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方面要素。
3.笔试: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含同分并列者,笔试成绩低于60分予以淘汰)。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确认考核通过人员:按照笔试+面试的总分,分数由高到低排名,符合招聘人数的人员,通过考核。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在笔试面试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考生最后弃权,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笔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考核通过后拟录用结果将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试用3个月后,经考核合格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口腔医院所有。
扬州市口腔医院(东区分院)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96号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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