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精神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太原市杏花岭区精神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委托山西欧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积极进取、勇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5、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体检等。招聘期间,在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太原市五龙口街168号鑫创大厦420室(东客站对面)
3、报名资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2份
②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2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
⑥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2张
4、报名费用:200元/人
5、咨询电话:0351-4296999 15135144550
(二)综合面试
因此次招聘专业性较高,乙方将报名者简历整理完成后移交甲方,本次面试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由甲方直接进行面试选拔。相关事宜将由我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或电话通知。
四、签订劳动合同
由太原市杏花岭区精神康复医院委托山西欧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贰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录用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五、薪酬福利
1、工资:面议。
2、试用期满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工作地点
太原市杏花岭区精神康复医院。
七、注意事项
招聘期间,将通过电话通知、公众号通知提示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确保预留的通信联系方式畅通。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山西欧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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