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2025年下半年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5年下半年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nantong.gov.cn)、通州人力资源网(https://www.nttzrcw.com)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9年9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4年9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第16条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5年9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4)资格条件中的大学英语六级要求,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成绩通知单。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6年3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58.221.213.154:8088/tzwjw-ksbm/static/login。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9月10日09:00~9月15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9月10日09:00~9月16日16:00。
3.陈述申辩:9月10日~9月17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9月10日09:00~9月18日17:3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资格初审单位陈述申辩。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面向研究生,开考比例1∶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告。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报名成功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由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另行通知,逾期不领《面试通知书》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监督指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水平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1.体检。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3.公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州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单位)的资格。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5.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相关政策
通州区引进的医学人才按《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22〕53号)享受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一次性奖励等相关待遇(部分摘要见附件3)。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下半年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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