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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度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13-07-05 来源: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为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需求 招聘单位及岗位需求详见《2013年盐城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7月5日~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详见《2013年盐城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计划表》。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每人只能选报1个单位的1个职位。报考者需携带以下原件和1份复印件: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②工作经历证明;③身份证,以及近期小2寸照片3张。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和照片,应聘人员填写《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度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报名时一并交用人单位,笔试准考证由用人单位通知领取。 3、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卫生局审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考核 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形式包括笔试、结构化面试。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笔试时间暂定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由市人社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须分别达到合格(60%分值)以上方可聘用。 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交用人单位审核确认。 (三)聘用 1、体检。根据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并依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招聘结果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4、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四、纪律监督 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0515—88336054,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198304。
附:附件2.xls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局 2013年7月5日 |
2013年盐城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计划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招聘条件 | 考试 | 其他 | 招聘部门(单位)联系人 | |||||
名称 | 经费 | 岗位 | 岗位类别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考试形式 | 笔试专业 | |||||
5 | 市妇幼保健院 | 差额拨款 | 影像科 | 医技 | 2 | 1:3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医学影像(学) | 40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三级医院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 笔试50%,面试50% | 医学影像学 | | 报名地址:市妇保院新门诊业务楼六楼办公室(毓龙西路34号) |
6 | 病理科 | 医技 | 1 | 1:3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40周岁以下,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 临床医学 | |||||
7 | 心电图 | 医技 | 2 | 1:3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40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 临床医学 | |||||
8 | 儿 科 | 临床 | 2 | 1:3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三级医院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 儿科学 | |||||
9 | 妇产科 | 临床 | 2 | 1:3 | 临床医学 | ||||||||
10 | 内 科 | 临床 | 1 | 1:3 | 临床医学 | ||||||||
11 | 外科、儿外科 | 临床 | 1 | 1:3 | 临床医学 | ||||||||
12 | 临床护理 | 护理 | 5 | 1:3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35周岁以下,有执业护士资格,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 护理学 | |||||
13 | 药事科 | 药学 | 2 | 1:3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药学 | 35周岁以下,取得药士资格,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 药学 | |||||
14 | 检验科 | 医技 | 2 | 1:3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医学检验 | 35周岁以下,有检验技士资格,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 医学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