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海凤小学

1-20人 学校(小/中学+中/大专+大学)

1人

 696

2023.11.25-2023.11.28

已结束

校医
全职
大专起
招聘要求

集美区海凤小学非在编校医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校医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工作时间

非在编校医1名(202312月起)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不得聘用情况: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职责:

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学校预防、医疗、保健工作:

1.坚持预防为主,对学生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预防和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2.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全校学生健康状况,及时进行干预指导;

3.做好医务室门诊日常诊疗、对学生突发病及意外伤害做好初步处理及时转诊;

4.服从学校安排,配合上级做好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工作。

(三)校医岗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执业护士资格证”;

3.有学校医疗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4.喜爱儿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团结协作精神;

5.能独立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并运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

三、相关待遇

根据集美区非在编教师相关待遇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31125-20231128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海凤小学招聘非在编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591486527@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联系人:郑老师电话:**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职业资格证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原已就业的受聘人员须于聘用前,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五险一金转接事宜,若造成五险一金空挡的,学校概不负责。

5.未被聘用者,相关材料恕不退回,不另作通知。

招聘结果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厦门市集美区海凤小学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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