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501-2000人 学校(小/中学+中/大专+大学)

9人

 434

2025.3.4-2025.3.10

已结束

专业技术岗:心理学、医学心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卫生检验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全职,社招,应届生
硕士起
招聘要求

2025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程序

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核准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统一笔试、监督指导等工作;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专业测试和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以及公示、办理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经核准,2025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76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28日起同时在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rss.ah.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7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5349:00310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311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11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12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14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五、笔试

2025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5329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报考人员可于326日至28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32914:30-17:30330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西楼812房间,联系电话:**)申报加分事宜,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成绩公布后7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考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放宽到13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专业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省直各招聘主管部门拟定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本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内容包括: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明确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面试、试讲、答辩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将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12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省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及有关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62663783(省人社厅事业处)**(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

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5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2025年度安徽省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电话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1、2025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2、2025年度安徽省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电话表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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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公办普通专科学校,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纳入安徽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学校位于合肥市,现有芙蓉路、新桥、芜湖路3个校区,占地面积1182.58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12000人、本科生(联合培养)330人。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合肥卫生学校,始建于1955年;1969年迁至巢湖市;1974年9月回迁合肥市并设安徽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1978年7月恢复合肥卫生学校;2001年6月升格为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3月更名为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培育创建单位、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学校、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首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双基”建设示范高校、安徽省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校、安徽省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第二批校企合作示范学校和第三批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安徽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直机关文明校园。曾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学校以“优秀”等次分别通过安徽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暨人才培养工作个性评估。
    学校目前总建筑面积403292.98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48611.75平方米,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497.91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02.86万册,数字资源548.02万册。现代管安徽省医学科学研究院,设有临床医学院(全科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基础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2个学院,以及安徽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安徽省卫生职工培训中心、安徽省遗传医学中心等多个教育培训与科研机构。设有全科医学教育、口腔技术与材料、感染免疫、护理健康促进、智慧健康养老、生物技术药物、肿瘤分子生物、思政教育、医学文化传承等九个研究所。设置“医、药、护、技、管”五大类招生专业18个,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省级特色(重点)专业13个。建有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智慧医学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国家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实训中心7个,省级创新创业学院1个。设有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护理实训中心、检验实验中心、药学综合实验实训中心、养老服务综合实训中心、公共基础实验实训中心、形态学实验中心、机能学实验中心等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基地17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29个;有直属附属医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1所、直属附属口腔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0所、教学医院12所、产业学院6所。与蚌埠医科大学开展普通专升本教育联合培养。
    学校代管的安徽省医学科学研究院主要工作任务是承担全省基础医学和应用医学研究工作,同时积极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对外提供有效的科技服务。院内设中药研究所、药理毒理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临床医学研究所、预防医学研究所5个专业医学研究所;建有安徽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医药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安徽省卫生技术评估中心3个科技服务平台;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化学”三级实验室、屏障环境和普通环境动物实验室,2021年安徽省医疗卫生重点专科“微生物与消毒学实验室”,2023年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具备国家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安徽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科教管理办公室、安徽省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挂靠省医科院;与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获批安徽省第十五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学校师资队伍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含直属附院)845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590人,占比69%以上;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328人,占比38%以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1人(其中正教授37人);“双师型”教师占比68%以上。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1人、国家级教师创新团队1个、省第十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领军人才教学名师1人、江淮职教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1人、省级教坛新秀31人、省级教学团队30个、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1个、安徽省最美教师1人、省优秀教师1人。
    学校教育教学成果丰硕。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4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8项);获国家级精品课程7项,省级各类精品课程109项;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教师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18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18项;学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6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铜奖3项,省赛金奖11项;全国首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金奖1项;全国及安徽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暨创业设计大赛个人和集体奖共计74项;“挑战杯”国赛铜奖1项,“挑战杯”省赛金奖(一等奖)3项;1人获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获全国艺术展演二等奖2项。
    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显著。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省自然科学基金2项、安徽省高校重大类项目3项、重点类项目74项;近年来,发表SCI收录等高水平论文100余篇;教师获国际发明专利9项、国家发明专利30项、新型实用专利36项;学生获新型实用专利1037项。学校作为主要参与单位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学校主办的《安徽医专学报》先后3次被中国高校期刊研究会评为“优秀学报”和省期刊协会评为“安徽省优秀期刊”,连续获得“RCCSE中国学术期刊排行榜高职高专成高院校学报类核心期刊A”评价。(排名前7位)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学校具备“国际学生招收培养资质”,2021年开始招收首批国际留学生。作为教育部指定的新加坡护理医科全额奖学金项目合作院校,目前已累计选派240余名学生赴新加坡留学、工作、生活;与美国、澳大利亚、韩国、德国等多所高等院校、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国际教育合作和师生交流互访。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优异。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首次考试通过率稳居省内前列;招生、就业两旺,高考文理科录取投档线稳居高职高专全省第一,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7%以上,就业满意度95%以上。

    展望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厚德精医、博学笃行”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理念,围绕“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健康中国”“健康安徽”战略需求,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全面对标应用型医学本科院校设置标准,加强新医科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力争早日建成办学特色鲜明、区域影响显著的高水平应用型医学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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