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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人才公告(57)
一、医院简介
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江中二附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江西中医药大学直属附属医院。
医院坐落于英雄城南昌风景秀美的艾溪湖畔,青山湖区南钢大道511号,占地面积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余平方米,开放床位数410张,现有职工470余人。建有皮肤科等10个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现为江西省中医省中医“不孕症”、“骨质疏松症”治疗中心、江西省脾胃病区域诊疗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优势病种“脓疱疮”负责单位,江西省女性生殖健康中医研究重点实验室,江西省中医生殖内分泌疾病临床研究基地,银屑病重点研究室。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4日以后出生。
3.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6.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7.要求需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岗位,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2023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合格证书。逾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8.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报考时提供院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否则不予聘用。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压缩成1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并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学历+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如“硕士研究生+张三+内科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心血管病科临床医师岗”),每名应聘人员原则上只允许发送一次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
(1)《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附件1),承诺书一栏须本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人员为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6)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非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7)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单等;
(9)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由毕业院校研究生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10)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学籍成绩单;
4.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招聘条件及报名要求,医院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邮件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视为不合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安排将在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人事招聘及通知公告栏公布。
2.应聘人员需根据通知要求携带符合岗位条件的材料原件参加,未提供原件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核。
3.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资格。
4.现场资格复审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才能进行资格复审。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核方式
1.考核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结构化面试)。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的岗位,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3.笔试、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方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在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公示。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在本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须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最低服务期限5年。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十、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可登录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查询或直接向我院人事部门咨询。
1.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大道511号人事科
2.联系人:郭老师陈老师
3.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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