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彩石镇卫生院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 810

2013.8.19-2013.8.26

已结束

临床医学
全职
招聘要求

       2013年山东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三)根据岗位要求,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历城区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事宜。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15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公布,未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1日9:00 -2013年8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8月22日9:00 -2013年8月26日16:00

报名、查询网站:历城人事人才网(www.lcrsrc.gov.cn)或历城区卫生局网站(wsj.licheng.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港沟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仲宫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岗位(定向招聘)的,需填报招聘单位和岗位名称;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岗位的,只需填报“临床医学岗位”;报考其他单位医学影像岗位的,只需填报“医学影像岗位”; 报考其他单位医学检验岗位的,只需填报“医学检验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3年8月22日9:00 -2013年8月27日12:00登录历城人事人才网或历城区卫生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因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定向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合并,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8月28日8:00-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6.减免考务费: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8月27日(上午8:30-12:00)到历城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南路5号,洪楼广场南行500米路西)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笔试,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选名单在历城人事人才网或历城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历城人事人才网或历城区卫生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1.考试时间:

2013年8月29日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港沟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仲宫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岗位(定向招聘),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其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1:3),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聘其他单位的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岗位的,分别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若应聘人数达不到聘用计划3倍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历城人事人才网或历城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领取的,视为弃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考场选派1名社会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港沟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仲宫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岗位(定向招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应聘5个“临床医学”岗位的(区人民医院、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遥墙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石镇卫生院、仲宫镇卫生院),按照招聘计划总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应聘3个“医学影像”岗位的(华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唐王镇卫生院、西营镇卫生院),按照招聘计划总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应聘3个“医学检验”岗位的(董家镇卫生院、柳埠镇卫生院、仲宫镇卫生院),按照招聘计划总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历城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五、聘用办法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由招聘单位、人社部门、纪委对其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后,统一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对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应聘5个“临床医学”岗位(区人民医院、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遥墙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石镇卫生院、仲宫镇卫生院)、3个“医学影像”岗位(华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唐王镇卫生院、西营镇卫生院)、3个“医学检验”岗位(董家镇卫生院、柳埠镇卫生院、仲宫镇卫生院)的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历城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选择招聘岗位(时间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岗位时,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即分数高的优先选择招聘岗位),同时填写《2013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岗登记表》。选岗位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后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历城区事业编制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8161246 、88115035

附件:附件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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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编号

    招聘单位

    经费类型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条件

    备注

    3

    彩石镇卫生院

    财政补贴

    专业技术

    初级

    临床医学

    1

    临床医学专业,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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