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慢性病防治院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1名执业药师公告
龙门县慢性病防治院是龙门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药师1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应聘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要求
1.招聘药师人数:1名
2.岗位要求: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2)具备药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药房工作经验和技术资格证者优先,有初级药师证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3)熟练使用计算机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岗位职责要求
1.负责本院药房和下乡发药的工作;
2.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配合负责人制定药房的各类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察;
3.药物指导,保证患者安全用药;
4.加强药品管理,重视药品质量,督促质量监督员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确保盘点准确,严防差错事故。
五、招聘方式及聘用管理
招聘的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由我院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招聘。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驻到县慢性病防治院安排在药房和下乡发药的岗位工作。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受劳务派遣公司和龙门县慢性病防治院双重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事管理及待遇发放,县慢性病防治院负责工作管理与考核。派遣期满,结合工作需要,劳务派遣人员可择优留用,劳务派遣公司与我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续签派遣协议,未与被派遣单位书面续约的视同自动解约。
六、薪酬待遇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药师人员岗位标准核定发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五个月的劳务合同,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五险”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个人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七、工作单位和地点
龙门县龙城街道甘南路90号
八、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30日共8天(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考人员需要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龙门县慢性病防治院2025年公开招聘药师岗位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附件1);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有意者请将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县慢性病防治院综合部报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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