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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富民县妇幼保健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派遣至富民县妇幼保健院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技能条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名资格初步审查不合格的,不收取报名材料,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具体岗位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医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购买社保。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富民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院内人力资源科。(富民县环城西路28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考试通过还没领取证书的交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五)咨询电话:68853535。
七、其他事项
(一)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用工单位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逻辑思维、口头表达能力、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环节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在富民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重点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有考察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拟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八、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