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创建于1956年,由政府举办,绍兴市卫生健康委直管,是一所集精神、心理专科优势与综合医疗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医院承担着绍兴市及周边地区精神心理疾病的医、教、研、防及康复、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是绍兴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技术指导中心。
医院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功能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布局合理。核定床位700张,开放床位950张,年门急诊33万余人次,出院1万余人次。设有精神科(普通精神科)、老年精神科、儿童精神科、情感障碍科、心身障碍科、中医精神科、康复科(精神康复)和内科、外科、中医科、针灸推拿科、妇科、口腔科、皮肤科、耳鼻咽喉科等20余个临床医技科室和16个病区。现有职工669人,卫生技术专业人员538人,其中高级专技人员97人,中级专技213人,硕博士46人,市级名医1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市级首批医坛新秀培养对象2人,市级首批复合型管理人才培养对象1人,首批绍兴“名士之乡”特支计划卫生健康拔尖人才1人。临床心理学为绍兴市医学重点学科,精神病学为省医学重点学科。
医院设有绍兴市精神卫生研究所、绍兴市心理卫生协会、绍兴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绍兴市睡眠医学诊疗中心、绍兴市心理健康体检中心、绍兴市市民心理健康促进学校、绍兴市(自愿)戒毒中心等日常机构,是浙江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定点医院,省司法厅所属的司法鉴定所,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协作医院,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安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
医院连续多年荣获国家和省市级多项荣誉。历年来获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省平安医院、省绿色医院、省健康促进医院、省无烟单位、省节水型单位、省卫生先进单位、省心理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医院以守护百姓精神心理健康为己任,以人为本,服务立院,患者至上,围绕“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定位,以构建长三角地区高水平现代化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为发展航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竭诚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