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由抚河区和西湖区检察院合并而成。1957年,中共南昌市委决定,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抚河区和西湖区派出两名检察员,负责办理抚河和西湖公安局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1958年10月,两区人民检察院相继成立,均无内设机构。1979年5月,办公地址分别设在嫁妆街、会昌路(今永叔路)。1980年6月6日两院合并,院名称改为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院址设在嫁妆街33号,后于1998年5月迁至孺子路168号至今。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没有地标式的现代化办公大楼,身处嘈杂拥堵的老城区中心,他们始终秉持“资源有限、作为无限”的治院理念,以创建“五好五优”优秀基层检察院为契机,通过培育集约化案管平台、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未检特色帮教机制、电子数据实验室四大品牌项目,在谋创新、挖潜能、抓管理上不断凝聚合力,真抓实干,进一步夯实了检察基础,推动了检察事业科学发展: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四次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三次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4年第二次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15年被评为全国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成为江西检察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