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启明学校招聘

单位简介
厦门市人民政府于1998年11月2日下发119号文件,批准开办厦门市林边学校。林边学校是对有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转化的工读学校,即专门学校。文件确定林边学校由市教委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协助并派员参与学校的教育管理。专门学校接收学生的主要依据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规定的九种严重不良行为。

学校原在湖里区的林边租用1000平方米的民房,自1998年10月至2007年10月在此地办学九年。2007年10月22日,学校搬迁至集美区后溪镇新坂路2号新校园,经厦门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更名为厦门市启明学校。学校现址占地40亩,一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及配套工程近7000平方米,配备了先进的教学与办公设备。

学校有教职工40人。驻校公安干警1人、司法干部1人。

约90%的学生由所在学校在公安机关(主要是各校的综治副校长或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配合下,在家长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将学生送进我校接受专门教育;其余的10%由公安派出所在学校的配合下将学生送进我校。自1999年4月以来,学校已经接收学生超过1000人(在我校接受短期教育的与各校工读预备生未统计在内),2007年11月开始接收女生。按照有关规定,专门学校的班级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搬入新校园以后在校学生常年保持140人左右,全部为初中男女学生。学生主要问题有:打架斗殴,抢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等。男女学生分开管理和开展教学。教学按照国家规定开设文化课,采取“低起点、缓坡度、小步走”因材施教的方法实施教学。

学生入专门学校后,其学籍保留在原校,这段经历可不记录学籍档案,不影响其今后升学、就业、参军等;确实转变好了,可以转回原校就读。如果在专门学校参加中考,由专门学校提供成绩,原校发放毕业证书。 学校采取半封闭式、准军事化、寄宿制的教育管理模式。遵循“立足教育,挽救孩子,科学育人,造就人才”的专门学校教育方针,开足义务教育阶段的文化课程,辅以

内容丰富的校本课程,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均符合社会规范及要求的合格公民。

办学理念:教育、挽救、育人、成才;

校训: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校风:爱心、矫正、立德、树人;

教风:永不放弃、爱生如子;

学风:身心健康、生存发展。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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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mxx.xmedu.cn/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新坂路2号导航
  • 职位信息
  • 校医
    全职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4.1-2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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