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长沙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基层医疗服务力量,结合医院发展及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10名、药学人员1名,康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护理人员、药学人员需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已通过相应职称/执业资格考试。应往届不限。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岗位需求(见职位信息栏)
二、报名须知
(一)用工性质
采取编外用工的形式统一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对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参照院内《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社会保障
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12月2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五)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行政办公五楼(长沙镇中心卫生院楼)组织人事科;
3.资格审核: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4.咨询电话:**
(六)报名材料
1.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护理)和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同时提交身份证和所有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实践能力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现场加试)。
考试日期:
笔试:2025年12月29日上午8:30-10:30;
面试:2025年12月30日上午8:30开始。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等。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七、其它
1.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考试,未能及时提供有效信息,无法联系本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经如东县卫健委人事科备案,由如东县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