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天津市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培训招收简章
一、单位简介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始建于1953年,是天津市政府举办的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副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预防控制人类健康危险因素、疾病、伤害,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己任,为确保“市民的健康权”而努力。主要承担传染性疾病、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学生常见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疾病病原生物检测等工作。中心位于河东区华越道6号,占地面积35926.14平方米。设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现场流行病学研究中心)、业务与质量控制所、传染病预防控制所(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消毒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所、微生物检验检测所(实验室检测研究中心)、免疫规划所、环境健康与公共卫生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科学研究中心)、职业健康所、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卫生检验检测所、信息情报所、预防医学研究所等专业部门,拥有《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环境与健康杂志》、《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杂志和《职业与健康》杂志四种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学术期刊。
二、基地简介
2024年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预防医学科学院)获批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基地。基地拥有一流的专业人才队伍,现有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天津名医、天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高层次人才“津门医学英才”、“青年医学新锐”等专家学者数名,承担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大学等高等院校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大专生的理论授课和公卫实践带教工作。基地始终坚持以科技进步带动事业发展,拥有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流行病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流行病学(非传染病预防与控制),1个天津市医学重点建设学科——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1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传染病病原微生物重点实验室。先后开展国家863计划合作课题、国家973计划合作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合作课题、国际合作项目等;承担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项目、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多次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三、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入职未满3年,具有全日制预防医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公共卫生医师工作的人员,以2021年及以后新入职本科学历毕业生为重点。培训实行个人自愿申请报名,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参加。
培训专业由送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需求进行选择,录取后不得擅自更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
1.属定向生、委培生的;
2.在本市或外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学员或者退培未满三年的学员;
3.已完成住院医师或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收计划
单位委培学员(单位人员):10名。
五、学员待遇保障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应保障其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及相关社会保障等)。
六、培训年限
培训时间一般为2年。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临床实践、公共卫生实践相结合,以公共卫生实践为主的培训形式,按照培训标准要求实施规范化培训。
七、面试审核及递交材料(单位人需加盖派送单位公章)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报名网址为: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平台(https://tj.mvwchina.com/login)。
(二)递交材料
1.《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网站下载)一式二份。加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执业医师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派送单位主管部门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单位委培学员与派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派送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用证明,经派送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
联系人: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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