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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聚优才——惠州市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惠东地处广东省东南沿海,毗邻香港、深圳,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枢纽门户。交通便捷,直航40多个城市,境内空港、海港、高铁、高速公路齐备,深度融入广深港惠“一小时生活圈”。环境优美,依山傍海、生态宜居,既有“天下独特奇观”的双月湾,又有全国唯一的海龟自然保护区——海龟湾。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国家两大科学装置、太平岭核电、惠州LNG接收站、宇新轻烃、润泽国际信息港等龙头项目抢滩落户。连续3年入选赛迪“营商环境百强县”,2021年入选赛迪“投资竞争力百强县”,先后获评“中国女鞋生产基地”“全国象棋之乡”“全国体育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等多项国字号荣誉。惠东县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建设卫生强县,打造健康惠东的工作目标,优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格局,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疾病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我县卫生健康工作水平。
为充实我县医疗卫生人才,改善我县县域医共体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县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考点安排(见职位信息栏)
共招聘6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详见《惠州市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本次招聘考点设置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三、招聘对象
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考生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考生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惠东县在编在岗医疗类事业单位人员,定向生;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六、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审核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发布笔试考试通知(考生须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核、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布总成绩→面谈签约(应届毕业生)→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上述招聘程序的每个环节均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8:30时至2023年12月28日17:00时,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3.考生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如因所填资料真实性有误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的,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符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加分政策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资格初审
以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资料为依据,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2月29日8:30时至2023年12月29日17:00时。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登陆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为卫生类通用能力测试,实行所有岗位统一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4.查分。由于外出招聘工作流程环节多、时间紧,为方便考生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招聘考试,考生如果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招聘考试考务小组指定地点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申请。
(五)现场资格审核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1.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审核完成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考生资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双面打印,需交原件一式1份)。
(2)提交身份证原件(验证后给回本人)和复印件(一式1份)。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注意:如2024年应届毕业生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后,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规培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书,请考生在现场验证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5)报考岗位要求需要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不能体现工作岗位的,需另外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3.其他要求: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拟归来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相关条件的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资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3)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4)因放弃或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导致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员须在收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或未参加的视为放弃递补。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长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2.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3.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相关工作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七)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陆查看。
(八)面谈签约(应届毕业生)
如进入体检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需进行面谈签约,即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面谈签约相关事项以惠东县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
(九)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审档考察
由惠东县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十一)递补
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7个工作日内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其他考生。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经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审档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惠东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十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聘用合同书》,具体的办理时间以惠东县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不配合办理聘用或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后,须按《聘用合同书》的要求履约,从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若聘用人员违约且未执行违约事项的,将违约人员信息列入相关征信系统,3年内不得报考惠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日期从聘用之日算起,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全程实行诚信承诺和全程资格审查,任何环节审查出考生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或者明确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仍进行报名或考试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2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7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惠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2.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惠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
1:惠州市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
惠东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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