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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简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简市编发[2006]55号)文件精神以及简阳市编委下达的卫生系统2014年的编制使用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简阳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资阳人才网、简阳市人才网发布):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244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简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限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执业资质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执业资质证、职称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考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执业资质证等证书,必须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质证等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职位设置有年龄要求的以职位设置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
“18周岁以上”是指1996年5月28日以前出生(含 5 月28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其中招聘条件中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5月28日,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登陆资阳人事考试网(www.zy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
2014年5 月28 日00:00至 5 月 31 日24:00。
2.网上缴费。
2014年 5 月29 日09:00至6月1日24:00。
(三)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简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等信息并按以下程序报名:
1.报名注册,填报信息。报名者登陆资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职位要求的职位报考,并如实、准确填写《简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正照,规格为JPG格式10-30KB)。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报名阶段的照片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和考核阶段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网上只审核考生照片。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次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请报考者按照职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报考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缴费。经审核照片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名者应及时登陆资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二份,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已成功缴费的考生,于6月 16日至6 月22 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陆资阳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40%+《护理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科目根据职位类别不同分为A、B、C三类:
A类为护理职位,考《综合知识》和《护理基础知识》。
B类为其他卫生类专业职位,考《综合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C类为非医学卫生类职位,考《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具体分类详见附件1《简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职位的须形成竞争,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职位或紧缺专业,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人社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二)笔试时间及安排
1.笔试时间:2014年6 月22 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提前15分钟入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4年6 月30 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
2.考生笔试科目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三)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省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对参加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不指年度考核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406号)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参加国家、省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社工人才百人计划” 以及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生村干部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4年6 月6日18时前将网络打印《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科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服务证书(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简阳市人社局人才流动与开发科(简阳市河东新区市级机关办公大楼三楼307室)。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报名表》、《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规定时间(2014年6 月6日18时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考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加分情况于2014年6月12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如进入资格审查对象的人数和招聘名额低于2:1的比例,将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招聘的岗位情况将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在发布成绩时一并通知。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①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其它证件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毕业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条件,以7月31日前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证件为准;2013年参加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合格人员,如在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可提供简阳市卫生局加盖鲜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2013年参加国家执业护士资格证或卫生专业技术相关的职称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如在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可提供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baike.baidu.com/view/4563783.htm)印发的合格证或成绩单并加盖简阳市卫生局鲜章);④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由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卫生类在医院工作的需注明医院类型、等级),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5月 28 日,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⑤有工作单位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⑥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流动人才需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档案管理和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证明原件;⑦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序等额递补1次。因递补人员逾期不到或因联系电话有误、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证》,并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人。
(五)面试
A类护理职位和B类其他卫生类职位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C类非医学卫生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证。
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放弃、缺考或面试资格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等原因导致该职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但该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须不低于本次考聘达到面试形成竞争(面试实际开考比例高于或等于2:1)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总成绩公布
面试后的第三天,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护理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
由市人社局、卫生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所有职位的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由参检人员向医院交纳。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同一面试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组织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职位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简阳市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应以电话、书信、来人面谈等形式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查清前,考聘名额暂不递补)。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同一面试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次。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批行文,办理有关聘用、人事、编制等手续。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管理,档案、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招聘人员在所聘岗位至少工作三年以后方可调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为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要严格人事纪律,此次考试由市纪委、监察局实行监督,对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成绩公布、体检等事项,由简阳市人社局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一至三年内不得报考本考试项目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人社部门向报考者所在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请考生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市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简阳市人社局、简阳市卫生局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简阳市纪委(监察局) **
咨询电话: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阳市卫生局 **7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阳市卫生局
2014年5月15日
简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 ||||||||||||
职位编码 | 招聘单位 | 经费形式 | 岗位 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招聘 范围 | 岗位条件 | 备注 | ||||
学历或学位 | 所需专业 | 年龄 | 性别 | 其他要求 | ||||||||
35 | 养马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 | 麻醉 | 1 | 全国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B | |
36 | 养马中心卫生院 | 差额 | 专业技术 | 放射、B超、影像 | 1 | 全国 | 专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B |
41 | 养马中心卫生院 | 差额 | 专业技术 | 临床、 医技 | 2 | 全国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B |
43 | 养马中心卫生院 | 差额 | 专业技术 | 妇产科 | 1 | 全国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B |
45 | 养马中心卫生院 | 差额 | 专业技术 | 中医康复 | 2 | 全国 | 专科及以上 | 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 | 3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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