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富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富政办〔2006〕6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14年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富阳市户籍2011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富阳市户籍取得卫生系列相应执业资格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面向全国招聘临床医学、重症医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心电学、病理学、麻醉学、预防医学等紧缺专业,要求为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取得卫生系列相应执业资格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2011年与富阳市卫生局签订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凡符合招聘专业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历等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8日以后出生),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卫生工作,身体健康,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招考。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14年富阳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定向培养生见《2014年富阳市招聘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8日-6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富阳市卫生局四楼大会议室(富春街道桂花路17号外贸大厦)。
3.报名材料: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定向培养生为原签订的《富阳市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就业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论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报名手续: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随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对应的报名点接受资格初审,填写《报名表》,每位报考对象限报1个专业岗位。
省内考生现场报名,省外考生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送至邮箱:fywszp@163.com,以电话确认为准,截止时间为6月19日17时。(联系电话:63133850)
5.其他说明:如报考人数不足招聘专业岗位计划1:1.2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将于笔试前在富阳人才网和富阳卫生网进行公告。
对报考对象在整个招考录用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立即终止或取消其考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专业岗位相关知识(90%)和公共知识(10%)。具体事宜在6月25日下午领取准考证时通知(省外考生6月26日到富阳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富阳卫生网上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在笔试时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计划数1: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专业岗位计划数≤4的,进入面试名额为“计划数+1”;不足规定比例或名额的,按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面试实施3天前,若有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本招聘专业岗位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合计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于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
为鼓励定向培养生就近就业、支援边远山区,凡主动报名选择到万市、洞桥、渌渚、上官、湖源、常安、里山、渔山等八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在报名时免试优先择岗(同一单位多人报名,以学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如有空余岗位纳入考试后选择。其他定向培养生按总成绩(在校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进行排位择岗,并实行末3位淘汰制,被淘汰者按编外用工方式安排。如考生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等则以学校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根据公布的专业岗位计划数及报考条件,暂按1:1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定向培养生除淘汰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对照专业岗位设置的具体条件选择用人单位。定向培养生按《2014年富阳市招聘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计划表》选择岗位。
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专业岗位选择,在本招聘专业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岗位选择结束后,由市卫生局及用人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核通过后,对拟聘用名单在富阳人才网和富阳卫生网公示7天,经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定向培养生按入学时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淘汰的定向培养生,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按编外用工方式安排在《2014年富阳市招聘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计划表》中公布的空缺岗位工作。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岗位规定学历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富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313520 63133850
有关招考的详细情况可查阅
富阳人才网(http://www.fyrc.net)
富阳卫生网(http://www.fyws.com.cn)
富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富阳市卫生局
2014年6月10日
2014年富阳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
序号 | 岗位 | 单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备注 |
13 | 医学检验学 | 场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大专及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