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35岁至55岁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二)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单位安排;
(四)3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特别优异者可放宽年龄限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职称和技能条件,能够独立承担岗位工作。
(七)工作开展内容:管理护理临床工作,培训管理,质量管理,学科建设及提升。
(八)临床有护士长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