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精神科主任岗位职责
(1)科主任是科室业务行政领导和管理者,受院长和主管副院长领导,对科室医、教、研业务行政工作,实行集中指挥,有权按照医院的计划、指示、命令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统一实施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室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定期总结汇报。
(3)定期参加门诊和查房,共同解决危重、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参加重要会诊,组织临床病案讨论,抽查病历和审阅出院病历,决定科内病员转科或转院工作。
(4)合理确定本科医师的轮换,值班,出诊,进修等工作。组织本科对对口支持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5)组织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努力拓展医学知识;组织科研工作,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经验,开展新疗法、新技术,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临床。
(6)做好对下级医师的业务指导,技术考核;及时办理技术档案的入档手续,提出升、调、奖、惩的具体意见;组织临床教学,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7)组织制定(修定)并监督执行本科技术操作规程,监督本科全体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对本科的物资、装备进行维护与管理。
(8)依据聘任制原则和定岗、定员,有权聘用和解聘本科所需的各层次工作人员,并行使对其的管理权。
(9)按时参加医院的有关会议,并认真传达会议精神;经常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院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10)参与医院各相关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11)对本科室业务计划的完成、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效益负责。
(12)在医、教、研等业务活动中,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
(13)主持相应的临床病例讨论及审核特殊患者出/转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