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要求:
1.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正高级职称,博士优先考虑。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国内或省内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有相关医学专业特色技能,具有带领科室或团队进行创新性临床、研究或教学工作的能力。近五年来具有在三级医院开展临床业务工作经历,有管理经验者优先。
3.近五年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SCI等高质量期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
4.原单位领导岗位者优先录取。
5.业务、管理等能力特别优秀的,其他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高层次人才福利待遇:
1.人员管理:纳入西藏自治区事业编制内管理(退休专家除外)。
2.科研补助:根据人才层次,分别给予一次性科研补助经费10万元-200万元不等。
3.个人补助:与我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及目标责任书的,除工作协议书规定的待遇之外,给予20万元一次性个人补助。
4.薪酬待遇:按规定参加西藏社保,享受医院绩效工资、探亲费、通讯补助、误餐补助、取暖费等。特殊人才,薪资面议。
5.住房政策:在咸阳无私有住房的,由学校优先安排校内周转房。
6.家属安置:子女当年起即可参加西藏线高考;未成年子女可以就近在我校附属中学就读(幼儿园到高中全覆盖)。
7.职称评聘: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已取得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均予以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