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护理人员身高1.60m以上,形象端正。
4.学历及执业要求: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资格考试成绩单)及执业注册证书,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①受到刑事处罚者、期限未满者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③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④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⑤不宜直接从事及不能立即胜任临床护理工作者,不得报名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