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基础任职条件(招聘硬性要求)
1. 年龄:18-40周岁,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
2. 身份:无违法犯罪、无医疗事故处分、无心理行业伦理违纪记录;
3. 身体:无精神类疾病,体检符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标准;
4. 经验:优先有精神专科医院工作经验,熟悉六类重性精神障碍康复干预。
二、专业能力要求
1. 评估能力
熟练使用PANSS、HAMD、YMRS、危险性评估量表、ADL、SDSS,独立完成心理评估并书写评估报告,纳入住院病历。
2. 治疗技术
掌握认知行为治疗(CBT,适配强迫、焦虑患者)、支持性心理治疗、团体康复治疗、工娱心理干预;能对躁动、冲动、有自杀风险患者做危机心理干预。
3. 专科适配技能
能处理精神分裂症、双相、强迫症、抑郁障碍住院患者;识别药源性情绪问题、区分强迫行为与锥体外系反应;配合医师开展全程康复。
4. 文书能力
规范书写心理治疗记录、团体康复台账、心理评估单,做到一人一档、每次治疗闭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