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越城区第三批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公告
为满足越城区卫健系统工作需要,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且不限户籍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面向社会(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学类)47名,均为正式在编人员。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资格;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特别说明的除外;
5.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到2022年11月12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A类岗位(高层次人才)和B类岗位(普通工作人员)。
A类岗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B类岗位(普通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包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准考证领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A类岗位招聘流程
1、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9日9:00-11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等资料以原件的PDF扫描件格式(文件夹以姓名-岗位命名)发送至对应邮箱。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1月9日9:00-11月11日17:0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理由将以邮件形式直接回复。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邮箱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初审时间截止后无法再次报名。
3、资格复审及面试
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箱向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发送电子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电子面试通知书为准。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纸质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核,审核通过后进行面试。逾期未到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上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根据考试成绩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逾期未领取报到通知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B类招聘流程
1、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
时间:2022年11月12日9:00-11月12日15:00。
地点:越城区人社局(马臻路45号)一楼大厅。
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寸照2张、诚信报考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费(每人50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特殊紧缺岗位,经区人力社保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2、准考证领取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缴费人员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3、笔试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用时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结束后,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基准,按照淘汰30%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将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xyc.gov.cn)公布。
4、面试
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作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个环节)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上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根据考试成绩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酌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逾期未领取报到通知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2022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在2022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2年的人员;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022年预签约人员不得报考。
4.拟聘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越城区卫健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摘自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7.招聘等相关信息可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xyc.gov.cn)查询;
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咨询电话:88316967,88376465。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均须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报名及考试当天,考生须自备口罩,全程佩戴。
附件1:2022年度越城区第三批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越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31日
招聘数 | 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性别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 其他条件 |
1 | 妇幼保健1 | B | B01 | 女 | 本科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 临床医学专业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1 | 妇幼保健2 | B | B02 | 男 | 本科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 临床医学专业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1 | 婚检超声影像医生 | B | B03 | 女 | 本科 | 医学影像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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