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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中心业务工作需要,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人员18名,招聘人员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具体招聘详情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通过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惩罚的;
2、曾被原单位开除;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2.10-2023.2.1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堆路)四楼中心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岗位应聘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4、应聘者初审通过后,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事宜,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六、招聘考核
1、本次招聘考核方式分为直接面试考核和笔试加面试考核两种,由我中心根据招聘岗位应聘报名情况确定。报名人数在30人及以下,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报名人数在30人以上,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2、直接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笔试加面试考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考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中心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本人,逾期视为放弃。
七、体检
1、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组织加试)。
2、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自行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
九、公示
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在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在是否递补由中心讨论决定。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吴老师**
十二、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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