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镇级卫生院、疾控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人民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套改落实,其中镇级卫生院经费实行财政核补;县人民医院经费实行财政差额拨给;县疾控中心经费由财政核拨,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结合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在现有事业编制限额内,向社会公开招聘132名镇级卫生院工作人员、30名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1名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额、专业、基本条件
1、招聘名额及专业:
⑴镇级卫生院132名。
注:招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要求年龄在30周岁(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取得卫生部门认可的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和参加全国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领取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⑵县人民医院30人。
注:招聘人员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年龄可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⑶县疾控中心1名。
招聘专业 | 招聘专业学历 | 职称资格 | 执业(从业)资格 | 招聘名额 | 性别 | 聘用岗位 | 年龄要求 |
卫生检验 | 卫生检验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不限 | 1 | 不限 | 专业技术初级 | 32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2、招聘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③身体健康;
④现职人员应聘需现工作单位同意。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注:上述时间条件中的界定时间为2014年3月1日。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办法及地址。
1、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6日—3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云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七楼医政股(原计生局7楼)。
3、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登录云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yunan.gov.cn)、云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jhsyj.yunan.gov.cn)下载。报名时需带备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必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卫生部门认可的有关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和参加全国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2张1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领取准考证前上述材料提供不全者按放弃参聘处理。
(二)资格审查
经云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招聘考试。
(三)招聘办法和考试
1、取得卫生部门认可的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和参加全国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领取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证书的卫生专业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招聘岗位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
2、未取得卫生部门认可的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的卫生专业和非卫生专业(即财会专业、计算机专业)人员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依笔试合格人员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分。
(2)面试。
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取得卫生部门认可的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和参加全国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领取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证书的卫生专业人员在面试成绩合格以上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未取得卫生部门认可的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的卫生专业和非卫生专业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名额 1:1的比例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可提出一次复检,经批准并由专人监督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被考核者须提交户口所在地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现职人员还需工作单位提供的现实表现材料。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经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的,在各招聘岗位名额内面试合格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名单的确定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的可以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
(六)聘用、合同管理及待遇
对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其中取得专业技术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和参加全国医学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领取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证书的由云安县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已在职人员可办理有关调入手续。上述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终止试用期和聘用关系。尚未取得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的报县人事、卫生部门审核备案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取得相应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的人员,在用人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工作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否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办理入编聘用,纳入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关工资等福利待遇。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人员在3年劳动合同期内参照事业单位同等学历人员套改的工资标准确定工资待遇,并按劳动合同管理。
三、其它事项
本方案以及招聘考试成绩、拟聘人选和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yunan.gov.cn)、云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jhsyj.yunan.gov.cn)公布,相关资料下载在以下指定公开门户网站:原云安县人事局网站(http://rsj.yunan.gov.cn)。
本方案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解释。
咨询、投诉和举报电话:**
联系部门:云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七楼医政股(原计生局7楼)。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8638266 **
云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云安县城白沙塘行政中心。
邮编:527500
云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O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