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
已结束
2014年江苏扬中卫生系统招聘45人启事(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扬中市人社局)同意,扬中市卫生局决定,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至199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报名者,扬中市考生原则上需现场报名,外市考生可选择现场或网上报名。
⑴现场报名:扬中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扬中市扬子西路86号六楼602室),联系电话:**。
⑵网上报名:
①应聘扬中市人民医院(岗位代码01-15)网上报名邮箱:yzrybgs@163.com,联系电话:**;
②应聘扬中市中医院(岗位代码16-24)网上报名邮箱:yzzyybgs@yahoo.com.cn,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
⑴现场报名:2014年6月4—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30)。
⑵网上报名: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6日下午5:30。
3.报名要求和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2)1份,下载网址:扬中市卫生局网站(http://wsj.yz.gov.cn),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两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以邮件形式发送到上述相应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办理预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由扬中市卫生局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网上报名者于2014年6月5-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30)到扬中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两寸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核,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录用公示前资格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人,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资格审核结束2日内,扬中市卫生局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申报表》,报扬中市人社局备案。截至资格审核结束,岗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详见附1),将在扬中市卫生局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yzrs.gov.cn)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4年6月10日工作时间内到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作自动放弃改报岗位处理。
5.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在2014年6月18日工作时间内到扬中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外市考生最迟须在考试前一天工作时间内到扬中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并提前一周在扬中市卫生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合成总成绩在扬中市卫生局网站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考试合成总成绩为满分100分,按专业知识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50分,考试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核工作由扬中市卫生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有关考核标准组织进行。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的,从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扬中市卫生局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扬中市卫生局 **
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 **
扬中市人社局 **
扬中市卫生局 **
扬中市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单位 | 岗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 | 岗位等级 | 招聘 | 开考 | 应 聘 条 件 | 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 |||
学历学位 | 专 业 | 其 他 | |||||||||
扬 | 01 | 皮肤科医生 | C | 专技 | 十二级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皮肤性病学、整形外科 | 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执业注册范围与所报岗位相一致。 | 专业知识笔试50%(按1:3比例入围专业面试),专业面试50% |
02 | 检验科检验师 | C | 专技 | 十二级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03 | 内科、外科医生 | C | 专技 | 十二级 | 5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内科学、肿瘤学、血液学、消化内科、呼吸内科、神经病学、外科学、肛肠外科 | ||||
04 | 手外科医生 | C | 专技 | 十二级 | 2 | 临床医学、手外科、骨科学 | |||||
05 | 儿科医生 | C | 专技 | 十二级 | 2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
06 | 急诊科、ICU医生 | C | 专技 | 十二级 | 3 | 临床医学、急救医学、重症医学 | |||||
07 | 超声科、影像科医生 | C | 专技 | 十二级 | 3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 |||||
08 | 康复治疗师 | C | 专技 | 十二级 | 1 | 康复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 | |||||
09 | 康复科医生 | C | 专技 | 十二级 | 1 | 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
10 | 介入科医生 | C | 专技 | 十二级 | 1 | 医学影像学与核医学(介入方向) | |||||
11 | 麻醉科医生 | C | 专技 | 十二级 | 1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
12 | 耳鼻咽喉科医生 | C | 专技 | 十二级 | 1 | 眼耳鼻喉学、临床医学 | |||||
13 | 营养科医生 | C | 专技 | 十二级 | 1 | 医学营养学 | |||||
14 | 临床护师 | C | 专技 | 十二级 | 4 | 护理学、高级护理 | |||||
15 | 麻醉科护师 | C | 专技 | 十二级 | 1 | 护理学(麻醉护理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