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
01、培训基地基本情况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四川大学华西春熙医院、四川省干部保健基地、中国医师协会睡眠医学单修基地、四川省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培训基地、四川省首批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成都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德国玛瑞恩医院中国合作医院、成都市120急救网络医院。医院设置一院两区(春熙院区、沙河院区),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502张。现有职工691人,高级技术职称125人,博士3人,硕士70人,在省级及以上专委会任职190余人次。设有内、外、妇、儿全科医学科等临床科室35个,医技科室10个。
医院在老年性疾病、慢性病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其中,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是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省域建设项目;睡眠呼吸疾患诊疗中心是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重症医学科、骨科为四川省临床重点专科在建项目。外科拥有以骨科的脊柱微创、手显微外科的断指断肢再植、普外科的ERCP、泌尿外科的腹腔镜泌尿系肿瘤切除术等为代表的微创、显微特色诊疗项目。
02、招收对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且符合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
三、有关说明
1.社会人学员:以个人身份自愿报名,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2.单位委培学员(招收条件同社会人):送培单位在职职工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需送培单位出具同意参加我院规培的委托同意函,送培学员培训结业须返回送培单位工作。
03、招收计划
2025年我院总招收指标为5人。
04、招收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5年3月24日开始,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每个微信号仅能提交一次,请确保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二维码开放直至名额满100人关闭,出现“已报名成功”窗口提示报名成功,请截屏保存便于查验,要求报名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三、提交资料
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2025年4月27日17:00之前按照要求提交资料进行网络审核,请保证上传的支撑材料规范、清晰,并按照顺序以PDF格式打包存于文件夹中,文件夹以“规培学员报名+姓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scsdsyykj@163.com),若邮件发送成功后收到自动回复表示投递成功。
应届毕业生
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点击下方链接下载表格);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报名表
②身份证(正反面合为一张PDF);
③学信网近3月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⑤在校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⑥院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将有效证明汇总到一个文档上进行上传)。
往届毕业生
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点击下方链接下载表格);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报名表
②身份证(正反面合为一张PDF);
③学信网近3月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④最高学历毕业证;
⑤院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将有效证明汇总到一个文档上进行上传)。
05、笔试和面试
一、网络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笔试及面试时间将在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通知,请关注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二、医院将根据理论考试和面试的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学员名单。
社会人学员考核总成绩由理论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各占比50%,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外单位送培人员根据理论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三、在招收各环节中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符合招收条件出现的空额,将按照已参加报考学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06、预录取、注册
一、依照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排序,通知进入体检,体检合格予以预录取,体检不合格者,采取依次递补的方式进行补录。预录取名单统一在医院官网公布。
二、学员预录取后待“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站开通招收时即可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需按网站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及个人照片。
三、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学员录取后如有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自行退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行为的,将取消本年度培训资格,且两年内不能参加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07、报到
录取者接到录取通知后按要求到医院报到,逾期未获准假而不报到者,取消本年度培训资格,医院通过递补程序进行补录。
08、保障条件
一、社会化学员
1.医院为学员提供基本补助、绩效补助和生活补贴、住宿补贴等,按照国家规定为培训学员购买社会保险,平均待遇标准:5.2万-6万/人/年。
2.培训期间,医院与学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培训对象应承担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及应由个人负担的其他费用。培训结束后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二、单位委托培训学员
单位委托培训学员培训补助1.6万元/年,薪酬等待遇由送培单位负责,培训期间社会保险由原单位缴纳,结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09、特别提示
一、申请人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信息经申请人提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不符合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招收考试、录取注册、资格考试及结业考试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培训年限为2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延长培训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不招收已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者;
四、培训期间不能脱产参加学历教育。
10、联系方式
教务部:028—86675139
工作日时间:8:30-12:00
14:00-17:00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岷江路1666号
邮编:6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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