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卫生系统2012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共10家事业单位43个岗位,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西湖区党员服务中心(原杭州市委党校西湖分校,古墩路3号)。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2)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本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户籍证明;(5)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6)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险办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清单(须盖社险办公章)。 3、其他说明:(1)招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指高校毕业以后累计工作时间,不含毕业前的实习时间;(2)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报名资格中职称未明确专业类别的,其职称应与专业要求相对应;(3)报名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人员或高级职称人员户籍不限,但所学专业或职称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名数和岗位需求数比例未达到3:1,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5)报考岗位对专业有明确规定要求的,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6)报考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笔试类型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卫生系统卫技岗位加考卫生专业卷(占笔试分的50%)。笔试成绩在西湖区人才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告知,笔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在面试前一天18点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分高的排位在前,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在体检、考核中,如有以下情况可依次递补:1、体检或考核不合格;2、体检、考核阶段经确认放弃的。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西湖区人才网(www.xhrc.net)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依次递补。公示后已批准录用再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六、相关事项说明 1、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我局没有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我局无关。 5、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为: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hldbz.gov.cn)、西湖区人才网(http://www.xhrc.net)。其中西湖区人才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咨询电话:87997518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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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 | 单位经费形式 | 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年龄 | 性别 | 职称 | 学历 | 专业 | 户籍要求 | 其它要求 | |||||
10 | 区二院 | 财政适当补助 | 全科 | 3 | 35周岁以下 | | 执业医师 | 本科及以上 | 全科医学、临床医学 | 须具有杭州六城区户籍(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报考本岗位:一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或具有本岗位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二是本岗位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具有本岗位专业高级职称人员。 | 具有全科医师岗位(或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放射 | 1 | 35周岁以下 | | 执业医师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相关专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