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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卫健事业单位2023“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卫健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3“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3〕122号)等规定及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所属卫健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赴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四川大学、重庆医科大学三所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优秀高校毕业生共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老院区开放床位650张,新院区规划开放床位1200张,主要开展临床诊疗、科研教学、应急处置、公共卫生、基层帮扶、援外医疗等业务,是新区10个区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伤残鉴定指定单位、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疗机构、产儿科急救中心、区域检验中心等。
二、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为招聘单位(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编制内人员,实行区管院用,将在基层医疗机构轮岗工作至少1年。不服从区管院用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四川天府新区卫健事业单位2023“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卫健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中所列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毕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并且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中,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尚未解除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自主选择任一招聘专场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四川天府新区卫健事业单位2023“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卫健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等信息。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招聘专场时间(如受不可抗力影响,相关时间地点安排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1)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专场
时间: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14:30—17:00
场地:中南大学(湘雅新校区,具体教室见校内指引)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72号
(2)四川大学专场
时间: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9:00—12:00
场地:四川大学(华西校区)东区田径场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
(3)重庆医科大学专场
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9:00—12:00
场地: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篮球场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二)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均需现场提交资格初审材料。初审材料包括:纸质版的《四川天府新区卫健事业单位2023“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卫健人才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自荐材料1份和各类获奖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初审后,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四川大学、重庆医科大学三个招聘专场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开展面试考核工作。三个专场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手机短信通知为准,一般在资格初审当天下午或第二天。每个专场面试考核结束后,以专场为单位统计面试成绩,按面试考核成绩高低(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下同)确定拟签协议人员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个招聘专场的开展时间顺序为优先拟聘顺序。下一个招聘专场根据上一个招聘专场结束后剩余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次组织报名、考核、签订协议等程序。
(四)签订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各招聘岗位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分别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资格复审
考察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为准。审查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其他资格证件。资格复审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按时提供公告要求的材料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体检
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体检环节,由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通知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果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主管部门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人事招考”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按程序报审。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违约责任。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考核招聘的聘用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调离。
五、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派驻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纪检组,**。
其他未尽事项,请电话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或13:00-17:00。
六、本公告由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负责解释。
七、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人事招考”栏目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和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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