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职位要求
1.懂临床医学初步知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护师及以上资格。
3.在民营整形美容医院担任护士长职位优先。
4.有一定的领导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善于沟通和协调。
二.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护理人员完成所分工的任务。
2.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护理人员分工排班,经常检查护理质量,对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监督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并检查。指导各诊室做好诊前准备及卫生宣教工作。
4.负责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经常巡视、观察候诊顾客的变化。
5.负责检查、保持门诊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组织护士定期业务学习、培训。
7.开展护理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