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精神科医师1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
专业: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学历:硕士研究生
条件:1.且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
2.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与报考岗位一致。
二、人才待遇
1.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型硕士给予人才津贴补助10万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科研型硕士给予人才津贴补助5万元。
2.纳入山东省备案制(在编)管理,享受国家法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3.享受医院职称评聘相关优惠待遇,同时享受医院科研激励政策。
4.享受潍坊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待遇,双****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发放购房补贴10万元。享受潍坊市人才住房租赁政策,硕士研究生补贴400元/月。
5.科研启动经费:国家ji科研项目启动资金20万元,省部级科研项目启动经费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发放办法为:报到后提交合格的研究项目计划书即拨付60%,聘期满3年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剩余的40%。科研启动经费的具体使用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医院给予来院面谈、面试、体检的应聘人员报销差旅费标准内的往返车票及住宿费(每个程序限报销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