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工作内容:
1.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全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工伤等合作医疗工作。
2. 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宣传政策,督促各种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防差错、纠纷。
3. 监督、检查全院工作人员对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工伤等合作医疗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培训本院职工掌握政策和有关规定。
4. 严格控制医保超支,努力争取与下达的指标相吻合。依照规定开处方、办外转、外购药、特批检查及审批单据。
5. 定期就医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向主管院长汇报,以求解决。
6. 及时向院长、分管副院长提出奖罚、处理意见,批准后负责检查实施。
7. 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及乱收费。
8. 负责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报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及工伤保险执行情况。
9.汇总各类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10.完成院长、分管院长布置的临时工作。
任职要求:
1.有医院、养老院医保科3-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2.对医保相关制度流程非常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