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1、 用工形式:聘用制劳动合同工
2、 岗位职责:
1) 负责每日巡诊,检查老人的身体状况,检查护工的护理质量;
2) 负责制定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与老人及其家属的沟通工作;
4) 负责协助护理主任开展护理管理工作;并协助院长开展营销工作;
3、 任职要求:
1、 热爱养老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较强的心理素质、较强的抗压能力;
2、45岁以内,一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保健医生、护士、护士长、主管护师均可;
3、有管理和培训护工的能力。
4、 福利待遇:提供食宿,薪资3500-4500元,
5、需持有护士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