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五年制专科除外)。
2.资质:取得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三级医院3个月及以上血液透析培训经历,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身高、体重: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在标准体重BMI值正常范围内;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在标准BMI值正常范围内。
4.招聘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3.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