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和《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结合都江堰市卫生系统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5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政治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招聘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2013年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行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址: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紫荆城对面)。
(二)本次考核招聘不设网上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7日至7月23日09:00--17:00。
五、资格审查
由都江堰市人社局与卫生局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7月23日09:00--17:00。
(二)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都江堰市2013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材料
1.《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6.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招聘方式
为确保考核招聘客观、公正、公开、公平,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7月25日至7月26日09:00--17:00。
3.准考证领取地点: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紫荆城对面)。
4.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6.开考比例:本次笔试为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设定开考比例。
7.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于2013年8月2日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比例:1:3。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经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面试比例。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4.面试时间、地点: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核总成绩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3年8月12日前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
七、体检
依据各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职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有关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按本公告考核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五)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按照《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此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市纪委(监察局)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社局(028)89741026
监督电话:都江堰市纪委、监察局(028)87137021
2013年都江堰市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 ||||
事业单位全称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资格及条件要求 |
市中医医院 | 麻醉科 | 1 | 麻醉学 | 1、取得招聘岗位所列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放射科 | 2 | 医学影像 | ||
检验科 | 1 | 医学检验 | ||
儿科 | 1 | 儿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