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妇产医院)

1936年 2001-50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三甲)

75人

 1496

2023.12.18-2023.12.22

已结束

儿科、中医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放射科(技师)、超声科、护理、妇科、产科、生殖中心、医疗美容科、麻醉科、乳腺科、急诊医学科、泌尿外科、ICU、普外科、血液净化中心、产前诊断、新筛中心、药学部、放射科、功能科、病理科、医学研究中心
全职
大专起
编外
招聘要求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336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技人员结构,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5名(编内181名,编外884名)卫技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nanjing.gov.cn/)、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gl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有关招聘岗位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1218日至20051222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20246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根据20203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622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2412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022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初次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1231日。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三、报名

(一)《岗位信息表一》(详见附件1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12189:001222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12189:00122222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1218-1222日期间的09:00-12:0014:00-16:00122309:00-10: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1218-1222日期间的09:00-12:0014:00-17:00122309:00-11: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122216: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

缴费确认时间:202312189:00122418:00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1225153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岗位信息表二》(详见附件2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各招聘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二》“信息发布网址”栏)。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报名时间:202312189:00122216:00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12189:00122222:00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1218-1222日期间的09:00-12:0014:00-16:00122309:00-10: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31218-1222日期间的09:00-12:0014:00-17:00122309:00-11:00

2、开考比例:除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问题,均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的方式,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栏。

(一)笔试

1、《岗位信息表一》

《岗位信息表一》的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考试专业”栏。

笔试时间为20241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岗位信息表二》

《岗位信息表二》的笔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及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由各招聘单位在其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直接考评

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方式招聘,考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或电话通知本人。招聘单位将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备案后的考评方案,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除岗位信息表中特别注明外,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岗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考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询

(一)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583151200

(二)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鼓楼医院:**

南京市第一医院:**

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83626257

南京脑科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南京市儿童医院:**

南京市中医院:**

南京市口腔医院:**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南京市急救中心:**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南京市中心医院:**

九、招聘监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

2: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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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5****6269  免费看电话
  • www.njfybjy.com/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莫愁路天妃巷123号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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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36年,前身为国立中央高级助产职业学校附设产院,现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妇产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省内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常年为南京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提供多层次、全方位健康保健和疾病预防诊疗服务,是中国医院协会妇产医院管理分会会员单位、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省医院协会妇幼保健院分会主委单位。
    医院坐落于市中心,占地面积2.0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的妇幼保健中心大楼已于2011年1月投入使用。医院编制床位1000张,实际开放947张,现有职工总数2087人,其中高级职称564人,硕士及以上学历701人,博导14人,硕导83人。
    医院学科体系完善,产科、产前诊断研究室、新生儿科、妇科、麻醉科、中医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乳腺科、检验科、超声诊断科、病理科、放射科、护理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医学、计划生育为第三周期省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妇产科学获江苏省“十四五”临床重点学科称号,实现医院历史上的新突破。妇科、儿童保健科、护理部获批市健委“基层特色科室孵化中心”。南京市妇女保健所、儿童保健所、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南京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均设于院内。医院先后获批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国家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国家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国家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国家孕前保健特色专科、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医院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妇幼健康领域“第一方阵”,连续两年荣获全国妇幼绩效考核最高评级A++;连续四年荣获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最优等A级,在最新公布的2021年国考成绩中排名第6位。
    医院坚持科技兴院,重视科研发展。2022年,立项各类课题53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项目课题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项;获批成果奖8项、各类专利44项、软件著作权5项;发表学术论文593篇,其中SCI论文145篇(IF≥5 有76篇)。
    医院倡导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建立人性化服务体系。开创产科门诊'一医一护一诊室'、产科病区母婴床旁护理新模式,省内首开二胎咨询门诊,增设产科专病、特色门诊,成立高级专家会诊中心;加强病员服务中心建设,拓宽预约挂号渠道,优化分时段就诊,打造微信支付平台,升级微导诊服务,加大建设复诊患者绿色通道;成立国内第二家、华东地区首家纯公益性质的母乳库,推进住院早产儿或疾病患儿母乳喂养,提高母乳喂养率;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正式通过国家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评审;完成与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产检、分娩、儿保、计划生育、产筛和新筛等信息互通共享;完成市医保病案数据上传、省医保门诊系统互联互通、省医保APP上线、市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对接上报、市卫生信息数量平台对接等工作。
    作为具有部分公共卫生性质的妇幼保健院,医院在政府职能履行方面承担了南京地区全部包括省部属和军队各级接产医院在内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人员技术培训及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和妇女病普查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担负全市近200家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辅助各级政府妇幼保健政策的决策与制定。2022年,成立南京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协同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在妇幼卫生服务方面,医院在出生缺陷预防干预、产前诊断、产科和妇科疾病诊疗、乳腺病诊治、妇科腔镜技术、妇女儿童健康促进等方面独具特色,优势突出,医疗保健服务辐射全省乃至外省市。
    医院秉承“厚德、爱生、精进、释悦”之院训,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为主线,护佑妇女儿童健康为己任,高水平全面建成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创新型、研究型、智慧型、舒适化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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