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2025年第一批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是集医疗、预防、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口腔专科医院,具有60余年历史。2004年9月为支持荔湾区商贸旅游文化建设整体迁出下九路,2006年11月新院落成搬迁到荔湾区土兴巷27号。医院设有种植科、正畸科、牙周美学科、牙体牙髓科、儿童口腔科(牙体牙髓科二室)、综合治疗科、牙槽外科、修复科、多宝路门诊部。
随着我院建设规模的不断壮大及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德、才兼备的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拟招聘3人,具体岗位及范围详见《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2025年第一批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无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行为规范;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2025年第一批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其中:
1.相关岗位年龄要求的计算截至2025年3月31日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90年3月31日(不含当天)后出生。
2.具体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5年4月8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编外人员招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情形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8:30至4月14日17:30截止。
2.报名方式:
(1)通过医院官网下载和填写《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2025年第一批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附上简历,提交到链接: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7Sqj0jlox1(或者扫以下二维码)。
(2)或者可通过现场报名(荔湾区口腔医院人事科)。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2.资格审核方式: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人员简历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人员提供户口本个人页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4)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1份,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最高的全日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医师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医师岗位提供);
(6)资格(职称)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执业注册证(医师及护士岗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工作经验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1份;
(9)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要求填写完整,学校盖章);
(10)医师类专业硕士研究生2025年毕业生提交基本资料同时需提供院校出具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采用A4纸,有内容的页面完整清晰复印,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资格审核结果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三)组织考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即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2.考试形式:本次招聘岗位采用面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医院自行组织,医院纪检监察科全程进行监督。
3.考试要求及内容: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问答方式进行,面试合格者计算综合成绩。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5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专业技术能力测试环节,人数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参加。
(2)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时间为3天,主要测试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工作执行力、操作技能水平及职业操守等方面。
4.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结果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四)体检:为确保拟聘人员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与工作岗位相适应,本单位按规定的程序,于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本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组织考察通过的人选,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和综合成绩在医院官网(https://www.gzlwkq.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人员管理: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如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资格的,医院视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应留意医院官网(https://www.gzlwkq.com/)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体检、组织考察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原则上为公示结束一个月)内到岗工作,逾期将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正式入职后,由医院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试用期岗位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具体职称聘任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办法执行。
(五)招聘结束后,若医院出现同类型岗位空缺时,可在本次招聘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时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五、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内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人事科咨询电话:**-8057
纪检监察科投诉电话:**
1、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2025年第一批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2025年第一批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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