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口腔医院

501以上人 公立 (三甲)

12人

 183

2025.8.4-2025.8.11

即将报名

口腔临床岗、中心实验室、专职科研岗
全职,社招
硕士起
招聘要求

2025年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初审,但应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5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12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此次招聘岗位303个,招聘计划400名(详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30岁及以下是指199484日及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984日及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8484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3岁。

2.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320242025年取得毕业证书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考,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应已取得并提交住培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已获得相应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外。“两个同等对待”的考生应已取得并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58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6.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7.招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即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毕业院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8.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仅该专业符合要求。

9.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或执业证的,通过相关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暂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1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关于编制备案制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新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实施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改革试点。编制备案制是指公立医院在核定的人员总额内自主聘用,报编制部门备案,实行备案制管理。改革试点期内,试点医院编制备案制人员的在岗聘用、收入分配、进修培训、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考核奖惩等方面与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同等对待。

六、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直接考核岗位免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1.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changsha.gov.cn“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2.建议考生报名后及时关注“长沙卫健”微信公众号,缴费、笔试、资格复审等相关信息将同步在公众号提醒。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对照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报名网站:长沙市人事考试服务网站(网址:https://csks.cs12333.com/ui/examp/#/)。考务问题请拨打考务咨询电话:**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可拨打系统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网络报名时间:2025849:0081117:30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才能报名,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5.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用微信APP扫一扫“个人登录”二维码,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在考试安排栏“2025年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处点击进入,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点击“同意”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3)按照片上传说明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

4)在“职位基本信息”栏选择本人拟报考单位及岗位;

5)在“个人基本信息”栏进一步完善本人基本信息;

6)根据报考岗位要求上传以下附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③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或扫描件;

④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若毕业证书不能体现,需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照片或扫描件(若因学校放假暂不能开具专业方向证明的,暂用毕业论文代替上传,毕业论文的研究方向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⑤报考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执业证的,提交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⑥报考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提交规培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照片或扫描件;

⑦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照片或扫描件;

⑧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上传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近3个月内(202554日及以后)出具的相关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⑨其他需要提交的岗位要求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6)点击“暂存”,检查个人报考单位、岗位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附件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三)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849:0081212:00。考生在资格初审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提示补充资料的需按时补充上传并再次提交,未按时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四)缴费

1.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2.参照公务员招录收费标准,笔试岗位考务费每人100元,直接考核岗位考务费每人50元。报考人员于20258139:0081517:3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支付考务费后报名系统确认“报名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258139:0081417:30期间主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材料提交地点: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635室,电话:073188666316)。市卫生健康委将对申请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不通过的需在缴费期限内缴费。

4.开考比例:缴费后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含)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直接考核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相关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等信息将于缴费结束后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5.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已缴费但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试的均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的笔试岗位考生,于2025939:0096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直接考核岗位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596日(周六)上午8:30-12:00,两科笔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原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和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第二代/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方可进入考场。

3.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附件3)。

1)医学类岗位:笔试类别为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和《综合应用能力》(E类),两科满分各为150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中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2)非医学类岗位: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满分各为150分。

4.2025915日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916日(9:0012:0013:3017:30)到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635房,电话:073188666316)提交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须附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成绩复核内容为答题卡是否扫描完整清晰,是否存在漏评、漏记、漏统情况,考生不能查阅本人或其他考生试卷、答题卡。主管部门向考生反馈成绩复核情况。

(七)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时,以达到合格分数线(见第(九)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实际入围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直接考核岗位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全部入围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25918日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4.资格复审递补时,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需递补的招聘岗位,递补考生采取电话通知方式,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八)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等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九)合格分数线及总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1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考核总成绩和考核每一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设置考核合格分数线70分,考核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3.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300)+考核成绩×(60÷100)。直接考核岗位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考核成绩再次相同的,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下同)。考核仅采取面试方式的,同一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面试主考官评分高者入围;主考官评分再次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面试(下同)。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若后续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十一)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完成调档及考察工作的,视为自愿放弃。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报到入职的,视为放弃。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咨询。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一年内不得报考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2.长沙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

3.长沙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4.长沙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5.长沙市第三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6.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7.长沙市口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8.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

9.长沙血液中心人事部:**

10.长沙市120急救中心党群工作部:**

11.长沙市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中心:0731-89723690

12.长沙市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测评价中心(长沙市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中心):0731-84735499

(二)监督电话:

1.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1:2025年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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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长沙市口腔医院是湖南省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始建于1960年,原名“长沙市口腔科医院”。1972年,正式更名为“长沙市口腔医院”。2020年,晋升“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授牌“湖南中医药大学口腔医学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医院是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口腔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口腔教学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教学医院、省市干部保健基地,全国口腔专业护士临床实践培训基地,是中华口腔医学会理事单位、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医疗服务分会常委单位、湖南省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南省健康服务业协会口腔健康分会挂靠单位,湖南省口腔医学会14个专业委员会中有6个先后挂靠我院,还是湖南省口腔专科联盟牵头单位、中南地区口腔专科医联体(武汉大学口腔医院医联体)和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牙颌面畸形诊治专科联盟”成员单位,长沙市口腔医学临床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长沙市优秀等次行业平安创建单位”、全国“2017年、2018、2020年度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2019年度改善医疗服务创新医院”“2019年度改善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典型案例”等荣誉称号。

    医院“一院三址、多点布局”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现设友谊路院、五一路院、新大新门诊部(青少年口腔医学中心)和星沙门诊部。正对标“国家口腔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在国家级湘江新区梅溪湖片区筹划建设河西分院。河西分院占地60亩,总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12.6万平方米(地上约8.06万平方米,地下约4.54万平方米)。

    医院设置11个临床科室,5个医技科室,牙科综合治疗椅339张,住院床位50张。近年来,医院强化专科优势,争创一流学科,现有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建设专科(口腔科牙周病专业,口腔种植、口腔正畸、口腔修复和口腔牙体牙髓病专业),5个市级重点专(学)科(口腔正畸科、牙体牙髓科、口腔修复科、口腔种植中心、牙周病学科),其中,牙周病学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口腔正畸科为省级临床重点建设专科、市级重点培育学科。现有在职(教)职工639人,其中高级职称127人,博士11人,硕士187人,卫生技术人员占比超过80%;博士研究生导师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0人,专任教师203人。

    医院配备有先进的口腔专业检查治疗设备以及大型消毒设备,包括多台(套)口腔CBCT、全景数码X光机、显微根管治疗系统、各类激光治疗仪、多种(套)种植牙系统、口腔综合数字化修复(CAD/CAM)、种植导航系统、高端病理分析设备以及先进数字化正畸设备及软件。

    我院坚持“关爱无限,敬业永恒”的院训精神,践行公益本位,创新服务模式。在全国率先将根管治疗术、牙周基础治疗、埋伏齿拔除术和窝沟充填术等6个单病种纳入省、市、县(长沙县、浏阳市)医保统筹。2011年成为“国家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定点医院,为青少年免费“窝沟封闭”;常年组织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学校、企业、机关等地开展义诊、免费口腔健康筛查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等活动。

    作为湖南中医药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设置有牙体牙髓病学等13个教研室,建成了口腔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急救技能培训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各级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口腔本科教学、研究生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体系基本形成。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医院日益成为湖南省口腔医学对外交流、促进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窗口。自2012年起主办“长沙口腔医学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长沙讲学,促进了全省口腔医疗技术向更高水平迈进。2019年,论坛升级为“湘江口腔医学高峰论坛”,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受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由医院牵头组建的湖南省口腔专科联盟(医联体)有33家成员单位,覆盖全省各地州市,不定期向基层成员单位派驻医疗骨干,开展远程会诊及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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