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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考试公告
为加强青浦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1.招聘岗位
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一):公开招聘朱家角人民医院等单位卫生技术人员70名;
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二):公开招聘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卫生技术人员90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考试简章》(附件,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点击查看招聘岗位的链接地址:https://www.kdocs.cn/l/clWLtVSY0WkL。
2.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
原则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引进的特别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底。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紧缺专业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中医、口腔医师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考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岗位的卫生类资格证书。如相关证书尚未取得的,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正式入职前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未落实编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即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毕业未进入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报考岗位。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确认知悉《招聘简章》全部内容,确保本人完全符合所报岗位的全部报考条件。如因个人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9日8:00起至2025年12月9日16:00。(报名结束后,不限时通过邮箱或二维码收集临床、中医、口腔专业人员简历,请注明意向单位及岗位。)
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一)
报名方式:通过线上报名,网站为http://www.ecloudexam.com(上海市-医疗卫生招聘-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考试)。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联系人:顾老师、殷老师
电话:**、**
邮箱:qpwjwdangqun@163.com
青浦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二)
报名方式: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务必将个人简历、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等材料上传。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158号8号楼202室
联系人:鲁老师、蔡老师
电话:**
三、考试办法
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专职科研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均要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考生可于笔试一周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核如有未通过的或放弃资格审核的,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特别告知:凡审核发现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根据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考生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面试由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进行。
四、体检和考察
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如果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名单。面试成绩凡有一项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和下载体检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不予录用。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在青浦区卫健委网站招聘专栏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待遇
护理人员以编制外用工形式录用,与第三方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青浦区有关规定执行,今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择优进编;其他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和薪酬待遇。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等。
符合本区人才政策者可申请一定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