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脑科医院

1947年 501以上人 公立医院 (三甲)

25人

 206

2026.10.8-2026.11.30

报名中

儿童中心、精神大科、老年医学科、睡眠中心、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麻醉科、检验科、药学部、呼吸内科、呼吸感染与危重症、脑转移瘤诊疗中心、重症医学科、心肺功能科(物理诊断科)、放疗科、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职能科室
全职,社招,应届生
博士起
有编制
招聘要求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宁事招公告(R)﹝2026﹞18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加强医疗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高层次人才(其中编内83名,编外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nanjing.gov.cn)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和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再适当放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规培单位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3.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26年度长期招聘公告,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评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以及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招聘岗位空缺情况。本次招聘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6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命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论文目录及科研成果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可将以上材料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

4.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核通过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或通过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初核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复审的考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

(二)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将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组织实施。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合格分数线另有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注明的为准。考评成绩于考评后1天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考察、体检

在考评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6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考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资格复审、考评将适时开展,具体时间、要求将由各招聘单位提前在单位官网发布或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评、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

南京市第一医院                  025-86623374

南京脑科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  025-82296293

南京市中医院                   025-86369633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025-68787878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第二批)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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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5-82296293
  • www.c-nbh.com/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64号导航
  • 单位简介
    南京脑科医院,又名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江苏省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47年,是我国最早的国立脑医学专科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始建于1950年,具有胸部疾病诊疗专科特色。2018年6月26日,南京市整合南京脑科医院与南京市胸科医院资源,成为新的南京脑科医院,一院两区。
    目前医院拥有员工近2200人,床位近2000张,有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呼吸科、胸外科、心血管内科、儿童心理卫生研究中心、医学心理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等42个临床科室,承担着南京市、江苏省乃至全国神经、精神、胸部疾病的医疗、康复、预防、教学、科研和司法鉴定等任务,同时承担着相关政府指令性工作及突发应急事件的心理救援等处置任务,在国家重大城市任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挥社会维稳作用。
    医院现为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单位,世界卫生组织(WHO)儿童心理卫生科研培训合作中心(亚太地区****的在中国设立的科研与培训合作中心),南京医科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博士学位培养点,南京医科大学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抑郁症、强迫症诊疗示范基地等。医院整体实力位于全国前列,其中精神科为首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及亚专科门诊量居全国第二位。在2021年度公布的复旦版医院专科排行中,精神医学连续12年位居专科声誉和专科综合排行榜全国第6位;在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排行中,精神病学在全国位居榜单第12位/省内第1名,神经病学、儿科学、神经外科位列百强。
    别名:南京市胸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本单位职位

  • 2026年科聘人员笔试成绩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6.9.23
  • 2026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6.7.7
  • 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类、通用类)人员体检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6.6.8
  • 2026年通用类岗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公示

    发布时间:2026.5.21
  • 2026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二)
    公示

    发布时间:2026.4.13
  • 2026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博士岗位)面试考核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6.3.9
  • 2026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公示

    发布时间:2026.3.9
  • 2026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资格复审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6.2.25
  • 关于取消2026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招聘计划的公告
    公示

    发布时间:2026.1.5
  • 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七)
    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6
  • 护理、儿童中心、精神大科、神经内科、老年医学科、神经外科、脑血管病救治中心、呼吸科、放疗科、重症医学科、医学影像科(放射科)、功能检查科(物理诊断科)、检验科、病理科、药学部、医务处
    大专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12.26-2025.12.31
  • 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部分岗位)体检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8
  • 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部分岗位)考核成绩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7
  • 儿童中心、精神科、临床心理健康中心、医学心理科、脑血管病救治中心、老年医学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功能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科、检验科、麻醉科研究所、功能检查科、呼吸内科、放疗科
    本科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7.31-2025.11.30
  • 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六)
    公示

    发布时间:2025.6.20
  • 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硕士岗位)面试考核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5.4.25
  • 2025年卫技类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一成绩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5.4.25
  • 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类护理岗位专业技能成绩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5.4.24
  • 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面试考核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5.4.17
  • 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护理岗位)专业技能考核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5.4.17
  • 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硕士岗位)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5.4.16
  • 2025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部分招聘计划的公告
    公示

    发布时间:2025.3.31
  • 人工智能、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基建工程
    硕士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3.22-2025.3.26
  • 2025年卫技类博士岗位考核成绩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5.3.19
  • 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博士岗位)面试考核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5.3.6
  • 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博士岗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5.2.18
  • 202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招聘计划的公告(岗位信息表二)
    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4
  • 护理、儿童中心、精神科、老年医学科(老年神经科)、功能神经外科、脑血管病救治中心、中医科、康复医学科、神经内科、检验科、功能检查科(物理诊断科)、功能检查科(心肺功能科)、医学影像科(放射科)、病理科、药学部、呼吸内科、胸心外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
    大专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5.1.6-2025.1.11
  • 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体检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2
  • 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成绩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2
  • 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
  • 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9
  • 付费进修:胸科院区进修生
    大专起 提供进修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11.12-2024.12.31
  • 付费进修:脑科院区(医学专业进修人员、护理专业人员进修)
    中专起 提供进修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11.12-2025.1.10
  • 高层次人才:放疗科
    博士起 全职 社招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7.2-2024.11.30
  • 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六)
    公示

    发布时间:2024.6.18
  • 2024年通用类岗位公开招聘面试考核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5.20
  • 2024年通用类岗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公示

    发布时间:2024.5.15
  • 2024年公开招聘通用类岗位资格复审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5.6
  • 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类(硕士岗位) 成绩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4.4.26
  • 2024年卫技类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一成绩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4.4.25
  • 精神大科、中医科、老年医学科(老年神经科)、重症医学科(脑科院区)、重症医学科(胸科院区)、物理诊断科、检验科、研究所、放疗科、心肺功能检查科
    博士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4.25-2024.11.30
  • 住培:精神科、神经内科 、神经外科
    本科起 提供规培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4.20-2024.5.10
  • 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面试考核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4.13
  • 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护理岗位)技能操作考核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4.12
  • 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硕士岗位)面试考核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4.12
  • 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类(硕士岗位)资格复审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4.9
  • 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类(硕士岗位)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公示

    发布时间:2024.4.2
  • 2024年卫生类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二笔试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3.6
  • 安全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
    硕士起 全职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4.2.28-2024.3.4
  • 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资格复审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2.21
  • 2024年卫技类博士岗位考核成绩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4.2.2
  • 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博士岗位)面试考核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4
  • 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博士岗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7
  • 关于取消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招聘计划的公告 (岗位信息表二)
    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6
  • 放疗科、护理、儿童中心、精神科、非药物治疗中心、早期干预科、医学心理科、司法精神科、中医科、神经外科、脑血管病救治中心、老年医学科、神经内科、麻醉科、病理科、康复医学科、物理诊断科、检验科、药学部、医务处、临床精神医学杂志编辑部、营养科、呼吸科、胸心外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心肺功能科、中心实验室
    大专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3.12.18-2023.12.22
  • 2023卫技类高层次人才部分岗位考核成绩公示
    公示

    发布时间:2023.9.8
  • 精神科、儿童中心、神经内科、老年医学科、脑血管病救治中心、神经外科、病理科、药学部、物理诊断科研究所心内科、胸心外科、呼吸内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放疗科、放射科、检验科、中心实验室
    博士起 全职 社招 应届生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3.8.22-2023.11.30
  • 住院医师规培学员: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放射科
    提供规培

    已结束 报名时间:2023.4.17-202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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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培/住培
  • 1、住培:精神科、神经内科 、神经外科

  • 2、住院医师规培学员: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放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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