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

 1351

2024.6.24-2024.10.30

已结束

临床/医技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
全职,社招
硕士起
招聘要求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下设25个学院(教学单位),26个研究机构,15所附属医院(11所综合性医院、4所专科医院),其中全国百强医院2所、广东省高水平医院4所。拥有1个国家医学中心,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培育基地、32个市(厅)级重点实验室。现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0个;ESI综合排名位居全国高校第72位,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免疫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微生物学、精神病学与心理学、材料科学、化学10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其中临床医学进入全球前1‰。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七)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及本公告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首日)。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八)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

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12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本方案不面向2025年毕业生。

(九)港澳居民报考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

(十)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应符合《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通知》规定,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十一)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方案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主要招聘临床、医技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等。具体岗位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时间

2024624日至20241030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广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进行报名。

(网址:https://www.gzhmu.edu.cn/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材料审核。

用人单位于报名开始3个工作日后进行资格初审,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箱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不另行通知。

1.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

2024年国内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应当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人员在报名时应分别按要求提交《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

2.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名称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含学科门类、学科名称、专业名称),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特殊情况说明:

1)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及所学课程清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按专业参考目录所属来认定,不能认定为相近专业。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所学课程清单翻译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3)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岗位需求表的研究生专业仅指博士研究生专业。

4)同时设置了本科、研究生专业要求的岗位,本科、研究生专业须同时满足要求。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

3.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4.关于工作经历的认定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原用人单位关于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5.其他要求

岗位需求表的其他要求中如提及多个条件,应聘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满足全部条件的除外。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面试前需接受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流程具体由用人单位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及聘后管理。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报名资格不符的,用人单位均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六、考试

本公告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考核两个环节,考核具体形式及环节先后顺序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具体内容另行通知)。每个环节及格分数为70分。

按照第一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成绩为7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第二环节。

面试考核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远程方式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谈、实操考核成绩按6:4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面谈成绩、实操考核成绩任一项低于70分的,均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各环节成绩如出现小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根据面谈成绩高低进行确定;如面谈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进行确定。加试内容和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九、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用人单位可从符合前述要求的人员中递补考察对象。

十、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医科大学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影响其聘用手续的办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影响其聘用手续的办理。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二、聘用

经公示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就业人员(含已就业但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缴纳部分不足12个月或机关事业单位未完成转正定级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持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被录用后,须按广东省、广州市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确认,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按学校聘任文件规定办理聘任。

拟聘人员接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或调动申请。无正当理由,超过10个工作日仍不配合用人单位开展入职工作的,可视为放弃聘用。

十三、其他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及用人单位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咨询:

附二院:刘老师联系电话:**

(三)监督部门:

附二院:杨老师联系电话:**

(四)官方网站链接:

广州医科大学https://www.gzhmu.edu.cn/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http://www.gyey.com/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

4、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5、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

广州医科大学

20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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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简称广医二院)于1982年12月正式挂牌,2004年8月成立广州医学院第二临床学院。2013年6月医院正式更名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临床学院更名为广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经过数十年的艰苦创业,医院不断发展壮大,已发展成为人才队伍齐备、学科力量雄厚、医疗技术精湛、科教成果丰硕、诊疗设备先进、医疗服务完善,集医疗、教学、科研与保健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成为广州市重要的医疗诊治、医学教育、医学研究机构,广东省、广州市干部保健基地。
    医院由院本部、番禺院区和西院区组成。本部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核心地区,双地铁昌岗站上盖。医院三个院区总占地面积1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9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500张,设有46个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附设广州医科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广州心血管疾病研究所,以及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现有职工3600余人,300余人次在省、市学术团体各专业学会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双聘院士3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广东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1人、省级培养对象2人,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3人,广东省杰出青年中医药人才1人。有博士生导师78人,硕士生导师156人。
    医院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专科特色突出,在神经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过敏性疾病、慢性疼痛防治及肾移植、急诊救治等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个(过敏反应科、疼痛科),“十二五”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6个(过敏反应科、疼痛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急诊科、普通外科、康复科、医学检验科、胸外科、肾内科、医学影像科、眼科、内分泌科、呼吸内科),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3个(过敏反应科、疼痛科、急诊科),“十四五”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器官移植科、神经外科)。国家临床药师培训专业基地3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专业25个。
    医院拥有最新一代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全飞秒激光近视治疗机、3.0T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256排全身高速螺旋能谱CT、双C臂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术中放疗手术系统、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PETCT)、机器人手术显微镜、数字一体化手术室等一批先进的现代化医疗设备。
    第二临床学院为广东省高水平临床医学院,负责广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二系、医学影像学系、麻醉学系的教学工作,其中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承担了专科、本科、研究生、住培等多层次的教学任务。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我院共有博士生导师77人,硕士生导师152人。内科学教学团队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内科学课程为国家精品课程、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还拥有一批省市精品课程。拥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27个,普通外科是全国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专科培训基地,协同医院2家。
    临床医学为广东省教育厅第九轮攀峰重点学科,神经内科为广东省“十二五”医学重点学科,内科学(心血管病与心血管药理)和临床检验诊断学为广州市属高校重点学科,外科学为广州市属高校重点扶持学科,急诊医学、泌尿疾病学为广州市医学重点学科。拥有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神经遗传与离子通道病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个、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3个、广东省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1个、广州市重点实验室4个。近五年来,获得科研经费2.5亿余元,获得各级科研项目7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7项(包括联合基金项目1项)。
    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宗旨,坚守“仁爱、精诚、团结、创新”的院训,发扬“艰苦创业、求真务实、勇于开拓”的广医二院人精神,实行全方位优质医疗服务。以“更好的质量、更好的服务、更好的环境、更合理的费用”为目标,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以严谨的作风、精湛的医术、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病人遍及省内外、港澳台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医院被国家卫生部评为“三级甲等医院”、“爱婴医院”和“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荣获广东省“文明医院”、“百家文明医院”、“白求恩式先进集体”及“广州市文明单位标兵”、“广州市最受欢迎三甲医院”、“广州市医保信用‘AAA’级定点医疗机构”等荣誉称号。
    番禺院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城,前身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016年经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广州医科大学批准,整体并入广医二院。番禺院区占地面积82亩,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500张。番禺院区以“小综合、大专科”为导向,重点打造器官移植中心、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和肿瘤防治中心,是广州南部地区医疗卫生事业重要支撑力量。
    西院区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广纸路,前身为“广纸医院”,2012年经广州市政府批准,整体并入广医二院。设有全科医学科、康复科,以及由我院直接管办的南石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院区重点打造成为全国高水平卫生服务中心和全科医学培训示范性基地,做大做强紧密型医联体的“广医二院模式”。2018年1月,南石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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