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

 648

2024.3.12-2024.12.31

报名中

外科、内科、急诊医学科、儿科
全职
硕士起
有编制,免笔试
招聘要求

2024年徐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高层次卫生人才1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卫生人才。

二、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限户籍。年龄按照应聘人员的学历或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卫生类副高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841日至20063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341日至2006331日之间出生)。

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412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101日后,若有岗位空缺,2025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且须于20257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具备《2024年徐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12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xz.gov.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412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高层次卫生人才招聘岗位,可直接到相应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现场报名(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也可根据招聘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的,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采用电子邮箱网上报名的,须将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1PDF发送至相应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

1.2024年徐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1张;

4.学历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6.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7.在徐州市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岗位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研究方向相关证明材料;

9.《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学术科研成果等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报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公开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4.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现场报名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邮箱报名的,招聘单位先根据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核前应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考核办法具体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招聘单位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考核成绩。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六、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核、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考核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

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附件1:2024年徐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

附件2:2024年徐州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表

附件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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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徐州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是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徐州传染病医院,也是徐州市唯一一所法定传染病归口收治单位、徐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定点医院、徐州市传染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淮海经济区感染性疾病专科联盟理事长单位、地坛医院感染性疾病专科联盟成员单位、中国公共卫生临床联盟成员单位、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全国肝胆病防治技术示范基地、徐州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2022年,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成功创建为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
    医院坐落在五山风景区之中,位于徐州市云龙区双拥路,目前占地约65亩,建筑面积约3万余平方米,编制床位501张,新改扩建占地面积将达到近百亩,建筑面积将达到9.3万平方米,床位达到800张。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高级职称以上专家、教授104人,博士1人、硕士17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1人,徐州市优秀专家、第五批拔尖人才各2名、江苏省青年医学人才1名、徐州市医学青年后备人才各2名,硕士生导师2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
    近年来医院承担多项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科技重大专项协作科研课题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省卫健委医学技术引进奖、市科学技术奖、市科学技术奖及实用新型专利多项。
    医院临床科室设有肝病科、结核科、中医科、重症医学科、急性传染病科、艾滋病科、介入科、普外科、肿瘤科、麻醉科、综合内科、妇产科、急诊科、皮肤性病科、营养科。医院坚持“精专科、强综合”的办院理念,形成了肝病科、结核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感染性疾病科、中医科、重症医学科为徐州市临床重点专科,肝病科护理单元、结核科护理单元为徐州市护理重点专科。下一步,医院将逐步拓展内科、外科二级诊疗项目,非传染病学科的发展与建设要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医院逐步发展的综合学科,不但让传染病患者得到综合救治,而且也将大大方便了周边居民的就诊需求。
    医院现有万元以上大型医疗仪器设备594台(件),其中百万元以上设备9台。拥有GE62排螺旋CT、飞利浦16排螺旋CT、飞利浦数字化X光机(DR)、迈瑞移动DR、ECMO、V60无创呼吸机、、德尔格有创呼吸机、哈美顿有创呼吸机、转运呼吸机、呼吸湿化治疗仪、迈瑞N15监护仪、雷度米特血气分析仪、PICCO、CRRT、心肺复苏机、肺功能仪、除颤仪、西门子彩超、GE彩超、纤维支气管镜、肠胃镜、胸腔镜、腹腔镜、电子光学阴道镜、肝脏硬度测定仪、骨密度检测仪、脑电图机、美国罗氏PCR基因扩增仪、罗氏血气分析仪、流式细胞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细菌培养及药敏系统、结核分支杆菌线型探针耐多药监测系统、人工肝支持系统等先进的诊疗设备。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对各种急、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及肝硬化导致的顽固性腹水、脂肪肝、酒精性肝病、各型重症肝炎、原发性肝癌、肝性脑病、上消化道出血、顽固性胸(腹)水、难治性结核病、艾滋病、梅毒、尖锐湿疣、淋病等性传播疾病的治疗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医院始终坚持“科技兴院、人才强院”的办院宗旨,“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开展优质服务,打造特色专科为抓手,不断创新发展,改善医疗服务,拓展业务范围,专科实力持续提升。在传染病诊治方面处区域领先地位,2003年以来先后承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O157感染性腹泻、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救治任务。2020年医院在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救治过程中,连续奋战近百天,创造了医务人员零感染、患者零死亡的“双零”佳绩,为徐州市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江苏省卫生健康行业先进基层党委、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防治非典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抗非青年文明号、徐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集体优秀单位、徐州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下一步,医院将走“精专科,强综合”的发展之路,不断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救治能力,更好地为徐州百姓的生命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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