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医院2024年四季度医务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我院科室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聘用等相关规定,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技师以满足工作需要,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10名、技师3名,共计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云阳县人民医院2024年四季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相应岗位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4.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
5.自愿在所报考岗位服务5年及以上。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2.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
3.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9.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10.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1.现役军人;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云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新县医院办公楼506室)。咨询电话:**,**。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规培证、技术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后,填写报名表。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及委托他人报名。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原则上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二)考试考核
通过云阳县人民医院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核,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考试考核场地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四个岗位的考试考核由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三部分组成,分值各100分。根据岗位特点,设置不同权重。具体如下:
(1)护理岗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20%。
(2)康复技师岗1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20%。
(3)康复技师岗2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20%。
(4)介入技师岗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20%。
考生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考试考核成绩将在云阳县人民医院办公楼外公示栏内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到相关部门了解体检合格人员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在县内是否有正式编制等情况,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因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则按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云阳县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1.受聘人员聘用期内与本单位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的政治待遇。
2.受聘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聘用期内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4.聘用期内,符合国家人事部门解决正式编制及晋职条件者,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享受相应待遇。
五、附则
本方案由云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云阳县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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