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我市决定组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7名、综合岗位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要求:
(1)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2年1月19日至2000年1月19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为18-40周岁(即1977年1月19日至2000年1月19日期间出生)。除护理工作岗位外,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对象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2年1月19日至2000年1月19日期间出生)。
(2)报考综合岗位工作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2年1月19日至2000年1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2017年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条件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的。
3. 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按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详见附件1:《廉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表》;附件2:《廉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综合岗位设置表》。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会议室(廉江市廉城西街一横巷30号。)
(三)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政策,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
2.考生填写报名表(附件3)和准考证(附件4-1、4-2)。报名表和准考证可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由http://www.lianjiang.gov.cn/gov/rsj/进入,该网站简称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下同)《廉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附件中下载,两份表格均须用A4纸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考生须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亲笔如实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试室、准考证号、座位号、考试地点不用填),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同一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统一对考生报名情况进行核查,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考生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准考证1份。
(2)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除报名表和准考证提交原件外,其他有关的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回考生。
4.资格审核。由考试组织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对象是否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确认为考试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并当场退回报名资料。
(五)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1月31日。
2.领取地点: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大厅(廉江市廉城西街一横巷30号)
3.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4.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如考生遗失准考证的,须在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规定的时间提前1个工作日向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股申请补办。否则,不予补办,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报名后如变更联系电话号码,须及时与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股联系。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5)及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6)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我省招募的2015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1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证书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不受岗位户籍(生源)限制。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不再专项设置岗位;报考综合岗位的考生不加分,也不再专项设置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单位、证书及其编号、证书取得时间等,并出具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后,将加分考生情况登记在册,报名期间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招聘岗位中设定面向“湛江市或廉江市”户籍条件的,指考生本人户籍(生源)在岗位所在市,或其配偶、或其父母一方户口在岗位所在市的可以报考。
6.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7.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共分两类:
(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综合岗位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笔试时间:2018年2月4日上午9:30至11: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按规定加分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所公布的笔试成绩为加分后成绩。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为100分(不含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于笔试结束后,卫生类和综合类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划定,并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卫生类和综合类的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划定并公布。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最低年限5年,综合岗位聘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最低年限3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解除聘用合同的,自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廉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咨询、投诉电话:**(卫生类) ;**(综合类)。
咨询、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原标题:廉江市2017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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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29日
学历要求 | 普通高、中等学校全日制 | 学位要求 | 研究生专业 | 本科专业 | 大专专业 | 中专专业 | 专业技术资格 | 执业资格 要求 | 年龄要求 | 聘用人数 | 户籍所在地 | 岗位简介 |
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护理学 (A100209) | 护理学 (B100501) | 护理 (C100401) | 护理 (100100) | 护士及以上 | 执业护士 | 18-35周岁 | 2 | 不限 | 主要负责护理(以血液采集为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