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1、在部门领导行政院长的领导下,协助管理医疗事务,协助处理医疗投诉和纠纷;
2、监督各医疗科室开展医疗事务过程中的合规性,并加以纠正;
3、办理医疗医护人员的注册,并监督医疗医护人员的合规性;
4、熟悉护理规范,在行政院长带领下完成医护质检检查,应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5、监控病历等医疗文书的质量和书写及时性;
6、负责医护质控检查,医护工作信息反馈,及整改跟进。
7、负责医务科日常行政工作及病案工作的兼顾;
8、完成上级其它交办工作;
任职要求:
1、护理、医疗事业管理或医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办公软件。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沟通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