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皮肤管理中心店长 聘用标准及工作职责
一、店长应具备条件
1.女性,40岁以下,25岁以上。
2.体态轻盈,肤质好。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曾任美容中心或大型服务行业,高级主管者优先。
5.善于沟通,管理能力强。
6.具备医学背景者更佳。
二、店长职责
1.选拨、调配人才,合理使用人才。
2.督导员工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充分调动团队协作力,创最佳业绩。
3.定期了解业务拓展情况和市场竞争动态,并分析形势,拿出对策。
4.订立公正,合理,有效的奖罚制度。
5.行政、人事管理人员职责。
6.合理安排日常作息时间和班次,严格考勤制度。
7.督导员工工作职责和落实情况。
8.协调员工之间的关系,增强团队协作精神。
9.定期开展培训,丰富员工对商品的认识和营销技巧。
10.具备对外事务的接洽、促成和解决的能力。
11.处理顾客投诉及协助员工安排暂时无法服务的客人的要求,及时征询客人的意见。
12.组织和开展各种促销活动。
13.定期总结并向上级主管汇报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