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1.在医疗院长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医疗及其与医疗有关的其他工作。
2.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年度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与实施检查,定期完成总结。
3.组织医院医技护、病案、医保、药事等管理委员会完成医疗质量的制度制订、技术指导、病例检查、依法执业检查等医疗指导性工作。
4.协调院内、外日常医疗工作,主要包括:医疗政务一般性管理如重大抢救的实施,各类会诊安排以及门诊、病房医疗工作的日常检查等。
5.承担院内医疗纠纷的调查与协调、讨论与鉴定、赔偿协议签订以及法院庭审等工作。
6.定期召开全院医疗科室各层次管理人员会议,了解全院医疗动态,及时协调科室间工作关系,调整工作重点,保持日常医疗工作有序进行。
7.认真组织完成阶段性执业医师定期考试,审计,医疗机构校验等医疗专业工作。
8.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每年度医师资格与执业注册以及医疗机构校验等工作。
9.定期完成全院医疗质量分析、通报及实施奖惩。
10.积极了解北京市及石景山区医疗管理信息和医疗工作动态及发展趋势,为院领导提供医疗决策信息。
11.认真组织并完成医疗统计信息分析、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价格、护理、院感等与医疗直接相关的工作。
任职资格
1、医院管理、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和管理能力;
3、有医政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医疗政策法规、精通医疗业务;熟悉医保,新农合,异地就医等相关医保政策。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处理问题能力,善于各种医疗事故纠纷的规避与处理;
5、熟练计算机的使用,具有良好的病例、处方管理及文书书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