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岗位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护理管理工作;
2、落实护理部的整体计划,拟定护理工作计并组织实施;
3、拟定和规范护理工作制度、护理人员岗位职责、护理常规;
4、对各部门护理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执行情况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5、负责护理质量考核、评定工作;
6、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调配;
7、主持召开各类护理工作会议。
任职资格
1、学历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内科或精神科3年以上护士长工作经验;
4、系统地掌握护理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有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5、有一定组织、管理沟通能力。
6、35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