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全职
年龄:不限
一、工作内容:
1、领导和管理学科医疗团队:学科带头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学科内的医疗团队,确保团队成员能够高效执行医院的战略目标和任务。
2、制定和实施学科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学科的工作计划,确保学科的运营顺畅,各工作流程和制度合理且高效。
3、提升专业素质和推动学习:鼓励医疗团队成员继续学习并提高专业技能,确保团队的专业素质得到不断提升,同时持续关注并应用前沿的医疗技术和研究成果。
4、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确保学科工作的互动和沟通,以保证学科达到优秀表现。
5、专业教育和培训:负责专业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确保团队成员能够参加必要的培训,并得到必要的反馈和支持。
6、积极参与医学研究和教学工作:学科带头人应积极参与医学研究和教学工作,鼓励团队成员参加相关学术活动,推动学科发展和创新。
二、任职要求:
1、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并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有三级综合医院5年以上相关医学专业工作经验,且科主任管理经验3年及以上。
3、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福利待遇:
1、享受学科带头人的相关待遇
(没有标准界限,绩效工资不上线,根据工作量核定,多劳多得)
2、相应岗位给予配套设备、科研专项经费500-1000万元;完成医院既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另给予相应待遇及绩效奖励。
3、符合条件的可以进学校的编制,如下: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事业编制,入编后享受政府及医院发放的专项补贴(最高达230万)享受政府人才公寓、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政府补贴 - - 每年发一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服务合同的,给予60万元安家补贴;
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合同的,给予120万元安家补贴;
与用人单位签订7年服务合同的,给予200万元安家补贴
(二)特定津贴 - - 按月发
对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除享受市、县政府给予的特定津贴外,还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定津贴:
博士研究生给予 30 万元津贴,按每月2500元发放,发放期限为10年;
2、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在聘期内可入住面积不少于160平方米住房,收取不高于市场价50%以上的使用费用。在我院全职工作满7年后,可获得该住房产权。
3、引进的高水平医学专科团队(团队>3人,学科带头人须为正高团队其它成员至少1名副高,在省或市当地专科水平达******水平),团队成员除享受以上专项补贴外,政府另给予团队600万元团队补助;引进的“市级名医另给予60万元补助;引进的医学领军人才另给予50万元补助。
四、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00